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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法宝引证码】CLI.14.6288986 

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南宁市安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中心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ajj.nanning.gov***)和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途径全文公开。对本年度报告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宝路3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530733,电子邮箱:nna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南宁市安监局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扎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以公开促监督,以服务促满意,推进首府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向好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健全,成立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由局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律法规把关,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把关和公开平台的更新发布管理,利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派驻2名(网站安全管理员和网站信息编辑员)负责南宁市安监局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安全维护及管理以及信息的更新发布;并落实2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为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AB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制定了《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和《2018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科室、到人员。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长效化,服务承诺制、主动公开工作制、保密审查机制、公开考核机制、公开监督制度和公开追究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不断规范,已逐渐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使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范围、依法审查,明确职责、严明纪律,明确流程、规范程序,不断优化和改善政务环境,确保公民知情权。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相关考核中,对报送不及时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定期对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南宁市安监局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变动情况,南宁市安监局及时更新了局领导简介、内部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相应内容等,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载体建设。南宁市安监局按照政府信息网站建设规定加强完善本局门户网站的栏目、信息公开要素等功能项目的建设,将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ajj.nanning.gov***)作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最主要的网络公开载体,按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上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拓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利用南宁电台、《南宁日报》、新浪政务微博、腾讯公众微信平台、公交线路公交车厢体、邮政部门“政讯通"等平台发布安全生产实时信息、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办事流程、安全生产常识等进一步拓宽了安全生产信息的公开渠道,提高了市民获取信息、参与互动的便利性。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通过与南宁电视台、南宁电台、南宁日报合作,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播放安全生产提示语等活动正面引导公众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传递安全生产正能量,不断提高了安全生产常识的知晓度,强化了市民的安全发展意识。四是设立局办公室信息公开查询查阅点。在局办公室办文时,设立主动公开文件查看点,方便办事群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8年,南宁市安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信息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和新媒体、邮政、公交车站和公交车厢体、地铁广告、建筑施工围挡、分众传媒等平台搭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宣贯"、“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渡运安全月"、“防灾减灾日"、“政务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打非治违、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宣传,播发安全生产常识和公益广告,其中,南宁电台开设的“安全生产在线",南宁日报开设的“安全生产之窗"成为最受广大市民喜闻乐见的栏目;“南宁安监"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成为公众关注度最高的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宣传平台。

  2018年,南宁市安监局通过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www.nnsafety.gov***)门户网站、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信息1644条(其中文件类公开339条、重点领域信息30条、行政处罚信息192条、行政检查信息921条、其他162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期,回应公众关注、网民咨询投诉、政策解读等共93篇/次。

  1.实行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了《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7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息公开表》。

  2.推进政策解读。重视抓好本市安全生产政策类文件的解读解析,为监管对象和群众办事提供参考和服务。2018年涉及安全生产政策类的文件《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宁市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3个规范性文件,文件出台后,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解读说明。

  3.加强文件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在文件起草时将文件公开形式列入日常办文件流程,严格审查和按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文件发布到网站和和报送到市公开办统一公开的场所,2018年南宁市安监局主动公开文件类政府信息共339份。

  4.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在起草重大决策时,采取公开征集意见和坚持预公开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做到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依据,并向社会征求意见。2018年共涉及重大事项或重要政策措施5项,共公开征集意见和预公开8次。

  5.坚持审计信息公开。认真按审计信息公开要求,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18年南宁市安监局未被审计部门审计。

  6.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明确了网络舆情监督员和评论员,及时收集并组织回应全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舆情信息;局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受理和答复政务舆情事宜。南宁市安监局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微博均开通了互动栏目,并及时回应和为网民答疑解困的沟通渠道。更好做到政民互动,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南宁市安监局及时回应各类网络咨询、投诉、情况反映共89人次。

  7.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南宁市安监局制定了机关内部办文办会制度和流程,明确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中,所有的印发文件、会议通知和方案等,必须先通过局办公室保密、程序等审核,政策文件制定时,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要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公开;加强对本部门权责清单的梳理和公开,及时制定本单位办事指南。

  8.进一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重点领域公开。及时通过政府信息统一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2018年,公开生产安全事故重点领域信息共25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送交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送交规定,每月2次向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送交南宁市安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方便群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南宁市安监局设立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待窗口,在局门户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2018年度,南宁市安监局未收取任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费用;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南宁市安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