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发文字号:桂农机办[2018]459号
- 公布年份:2018.11.12
- 实施日期:2018.11.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桂农机办[2018]459号
为加快我区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发展,推动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在精准扶贫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经自治区农机局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组织实施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2019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要集中体现“五个突出":
(一)突出优势特色。每个创新示范基地要选准当地最具优势特色的农作物(例如龙眼、荔枝、山油茶、核桃、茶叶、柚子、柿子、金桔、蔬菜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突出核心区。每个创新示范基地重点建设的核心区不低于300亩,优势特色农作物规模较大。
(三)突出机械化。每个创新示范基地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的耕整地、种植、管护、收获、基地运输、冷藏包装等环节实现机械化。
(四)突出农机农艺融合。每个创新示范基地要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更好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五)突出可复制可推广。每个创新示范基地建成后,要形成一套成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供各地学习借鉴推广。
二、项目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建设目标。通过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打造若干个特色鲜明、技术先进的标杆性优势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典型,充分发挥机械化在推进供给侧改革、优势特色农业提档升级的重要支撑作用。除采摘等目前实在无法实现机械化的少数环节外,创新示范基地建成后,务必全部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
(二)工作任务。通过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优势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机械配套方案、技术路线、作业模式等,有效推动我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生产走上机械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科学发展道路。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完成后,要总结形成一套该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成熟模式,这是项目验收时务必提供的主要成果。并将项目建设过程刻录成光碟。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由项目申报主体(实施单位)根据计划的投资总额确定建设规模。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不低于300亩。
(二)建设内容。为实现耕整地机械化、育苗机械化、田间管理机械化、收获机械化、产地加工机械化以及畜禽生产机械化等所需要购置的新机具、新技术和设施装备(如遮阳棚网、固定运输设施、喷滴灌、冷藏冷冻库、水肥一体化、畜禽粪污处理机械等),以及土地宜机化改造、机棚机库、机耕道路建设等,都可以列为项目建设内容。
四、申报财政补助标准
每个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在50-150万元,最高不得超过300万元。
五、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实现创新示范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所必需的各类费用,包括土地宜机化改造;机棚机库、冷藏冷冻库、机耕道路、遮阳棚网、固定运输设施、水肥一体化等建设;以及购置或租赁新机具、专业性设施设备和新技术引进试验。
申请财政项目资金补助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8%,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在每个项目申报方案中,务必细化财政补助资金的具体内容,列出每项内容的总支出以及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数量。
六、项目申报的必要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实施单位)。
全区所有市、县(市、区)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农垦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2019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优先倾斜支持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以及滇桂黔(广西)石漠化连片特困地区县(区)的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报的必要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实施单位)要有积极性和能力。项目申报主体(实施单位)要有实现全程机械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作业需求,有较强经济实力,能确保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投入占项目总投资的52%以上,有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组织保障能力和技术支撑优势,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2.市县农机(农业)局积极性高。项目申报主体(实施单位)所在地市县农机(农业)局愿意积极主动组织指导实施主体制定项目申报方案和实施方案、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目标实现。
3.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项目申报主体(实施单位)所在地县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愿意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鼓励地方财政给予项目适当支持。
4.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以及滇桂黔(广西)石漠化连片特困地区县(区)项目申报主体申报的项目,应当纳入当地“十三五"扶贫开发项目库(特别是2018-2020年扶贫项目库)。
七、项目申报方案上报及评审
(一)项目申报。各市农机局(农委)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县(市、区)农机(农业)局主动做好政策解答和宣传工作,广泛发动辖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参照项目申报方案的参考格式(附件1)编写项目申报方案,相关证明材料附后。在县(市、区)推荐上报项目基础上,2018年11月30日前,各市农机局(农委)以正式文件形式,向自治区农机局择优推荐上报不超过2个项目,逾期不再受理。项目上报文件和材料(含电子文档),统一报送到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纸质材料1式8份),联系人黄菊芳,联系电话0771-5622516。各项目相关材料,由各市、县自行留底存档。
(二)项目评审和公示确定。
1.项目评审。2018年12月5日前,自治区农机局采取集中评审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择优选择、综合平衡的原则,初步评选出拟扶持项目和财政补助资金额度。
2.项目公示确定。评审结果出来后,自治区农机局在广西农机化信息网上公示拟计划安排项目及财政补助金额度。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列入2019年自治区农机部门预算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列入2019年自治区农机化项目予以组织实施。
附件:1.2019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方案(参考格式)
2.资金使用预算表(略)
3.审核意见表(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11月12日
2019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方案
(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填制日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制
(2018年11月)
一、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主要业务范围、经营规模与方向(可附盖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二)技术支撑保障条件、机具配套现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近年来,机械化技术应用情况、工作业绩。
二、项目简介
简要介绍创新示范基地位置、机械化现状、急需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建设思路、地方政府重视程度等。
三、项目目标与预期效益
1.项目目标(主要包括建立创新示范基地规模、拟采用的全程机械化机具配套方案、技术路线、作业模式、建设进度安排、建成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的时间等情况,所制定的目标任务要简单明了、可考核)。
2.预期效益(主要包括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分析等)。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一)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宜机化改造;机棚机库、冷藏冷冻库、机耕道路、遮阳棚网、固定运输设施、水肥一体化等建设;购置或租赁新机具、专业性设施设备;以及新技术引进试验和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
(二)投资概算。主要包括总投资概算和各分项概算(注意:申请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数量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48%,并要按照支出经济分类,逐项说明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的具体范围和支出测算标准)。
五、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明确推进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
六、时间进度
简要明确工作进度,原则上要求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跨年度收获的作物可适当延长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