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云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云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凌政办发[2020]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凌云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凌云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防控救援能力,根据《百色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百色市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应急委〔2020〕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示,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实施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监管,使应急管理体系延伸到基层,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着重解决重大风险应急管控不到位、不及时、不准确的实际问题,构建切实可行的全县应急防控救援体系。提升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一)构建三级应急管理网格
到2020年底,建成体系完整、功能完备、责任明细、运行便捷,覆盖县、乡(镇、工业园区)、村(社区、生产经营企业)的三级应急管理网格化防控救援体系,形成纵向分级负责、横向按责监管、网格员责任管理的应急管理网格,利用网格员获取信息迅速、贴近群众、贴近生产经营单位等优势,充分发挥其“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等职能,实现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动态监管,实现问题早宣传、早动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二)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和减轻灾害损失
通过应急管理网格化,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责任细分融入网格,制定完善的应急联动,联防考评机制,建立应急管理网格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全面提升基层隐患排查治理和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努力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的目标。
(三)建立应急信息化平台
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开通APP信息系统,逐步形成纵
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系统。
建设一级网格调度中心:一级网格在县应急管理局设置一
级调度中心,该中心建设应急网格调度平台、信息预警平台等,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机制。
建设二级网格调度中心:二级网格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设置二级调度中心、由工管委设置二级调度中心,该中心建设应急网格调度平台、信息预警平台,实行24小时AB岗值班值守机制。
建设三级网格信息台账:三级网格在村(社区)委员会(或生产经营企业)设置网格信息台账,该信息台账由三级网格长根据实际排查、处置、上报的危险危害信息制定,且该台帐要做到应记尽记。
(四)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组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整合县消防救援大队、专兼职森林防灭火队、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队等队伍,组建专长兼备、平战结合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
组建应急救援中队:一是一级网格员单位根据职责需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中队,二是乡(镇)政府组建以民兵、预备役、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为主体的综合性应急救援中队。
组建应急救援分队:组建村党员干部为主体的村(社区)级综合性应急先锋救援分队。
组建企业应急救援队:组建企业员工为主体的企业应急抢险救援队。
(五)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根据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按照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合理规划建设县、乡、村应急物资储备点,建立健全县、乡、村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明确县乡村应急物资储备责任,保证灾害或应急救援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物资能及时运抵救援现场。
三、网格划分原则
(一)区域为主。三级网格将采用行政区划界线(工业园区网格以园区规划线)作为监管网格边界,保持网格与行政区划的统一,以充分依靠和利用网格内行政资源。
工业园区可根据辖区内企业的规模和数量,以企业红线为界划分为若干三级网格。
原则上,工业园区网格与乡(镇)、村(社区)网格不交叉,不重叠。
(二)区分重点。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工业园区)、村(社区)各个网格根据行业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性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以及生产经营规模、重要程度等情况,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
(三)有机联系。上下级网格之间建立情况互通、信息共享、责任分担、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达到行动一致、标准统一、分头把关、协调治理的目的。
(四)权责相当。根据网格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任务和监管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明确网格人员相应的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做到权责一致、尽职免责。
(五)资源整合。乡(镇)整合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基层监管力量,通过“多员合一、一员多用"的形式,落实监管任务。
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以行业管理体系为基础,加强对下级网格的具体业务指导和信息沟通,确保行业监管中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有关工作要求在基层网格化管理中得到落实。
四、网格等级和职责
(一)一级网格:县级
县级为一级网格,以县应急管理委员会为主体。县长为一级网格长;副县长(县应急委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为一级副网格长;负有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的县级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一级网格管理员,并指定一名网格员承担本部门网格工作任务;县级应急办为一级网格调度员,负责本县网格化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网格员宣传动员及业务培训,指导、督促二、三级网格履行职责;
2.负责指挥调度处置本网格及二级网格上报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应急防控救援事件;
3.负责制定应急管理网格各项工作管理制度;
4.明确本级网格各部门在网格化建设中的工作任务,协调
各部门在应急响应中的配合联动;
5.指导乡(镇)开展二级、三级网格建设;
6.确定本级网格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
7.对下级网格报送的重大隐患,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8.开展自然灾害预警,及时将预警信息向下一级网格及本网格内有关单元传达;
9.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10.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县应急委(安委会)报送有关情况;
11.向市应急委(安委会)汇总上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重要信息,向下一级网格传达和督促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12.负责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经费保障,对二级、三级网格
进行绩效考核。
(二)二级网格:乡(镇)、工业园区
乡(镇)、工业园区为二级网格,以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为主体。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工管委主要领导为二级网格长;常务副乡(镇)长、工管委分管领导为二级副网格长;指定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或工管委)一名负责人为二级网格员;乡镇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为二级网格调度员。
主要职责:
1.制定辖区《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划分并建立应急管理网格,明确网格员和职责;
2.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采集相关信息并建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
3.确定本级网格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并按照上级要求、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等,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
4.对本级检查中发现的或下级网格报送的问题隐患,按照权限查处,超越权限的,进行汇总、梳理,抄告并配合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5.指导督促辖区建立健全下一级网格,部署、检查、指导下一级网格工作,协调解决下一级网格难以解决的隐患问题;
6.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和防灾避灾知识宣传普及,对二级网格内网格员、信息员宣传动员及业务培训;
7.接到自然灾害预警时,及时将预警信息向下一级网格及本网格内有关单元传达;
8.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9.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送有关情况;
10.向上一级汇总上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重要信息,向下一级网格传达和督促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11.为三级网格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并对本网格成员单位、三级网格进行绩效考核。
(三)三级网格:村(社区)、工业园区内生产经营企业
村(社区)、工业园区内生产经营企业为三级网格。以村(社区)两委、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村(社区)委会书记(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长;村(社区)主任(或企业分管负责人)为三级副网格长(村书记、主任为同一人的,指定一名副主任为三级副网格长);指定一名村(社区)干部(或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为网格管理员;网格管理员同时担任本级应急管理信息员,负责本网络各项应急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村(社区)级(或生产经营企业)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划分并建立应急管理网格,落实网格责任人员;
2.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采集、确认相关信息并建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检查。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要求确定检查事项,及时发现、劝阻(消除、阻止)各类问题隐患,并及时报告上一级网格,建立工作台账;
4.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和防灾避灾知识宣传普及;
5.接到自然灾害预警时,及时将预警信息向本网格内有关单元传达;
6.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送有关情况;
7.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8.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
五、实施步骤
全面推进我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按照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24日-7月31日)
成立凌云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启动凌云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8月1日-11月30日)。
审核全县三级网格员名单,采购“凌云县应急网格"APP及线上平台系统,开展网格化建设业务培训,建立三级风格单元基
础数据(风险点辨识、隐患报告点选址、应急物资储备点),绘制县、乡(镇、工业园区)、村(社区、生产经营企业)三级网格区域图,制作安装隐患报告牌(户外告示牌、室内台卡)。
在村(社区、生产经营企业)悬挂一张图、一张表。乡(镇)政府、工业园区建立二级网格调度平台(一张图、一张表、一台电脑),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建一级网格调度平台(一张图、一张表、一套预警系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组建县、乡(镇、工业园区)、村(社区、生产经营企业)三级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基本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全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完成一、二、三级网格物资储备。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12月1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急管理网格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应急委报告。总结宣传应急管理网格建成的作用和成效。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应急管理网格长效运行。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县应急办要加强对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将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乡(镇、工业园区)网格每月一抽查、每季一通报、每年一考核的定期监督检查和通报考核。每季度对村(社区、生产经营企业)网格长向乡(镇、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园区)向县应急办作工作报告。对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在检查(抽查)、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网格划分界线不明、存在监管盲区或空白点的;
2.检查工作不落实、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3.工作推诿或相互间配合不力的等。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突发事件或造成灾害损失扩大的,要依法依规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
(二)实行随查随报及月报制度。村(社区、生产经营企业)对检查中发现无法当场整改的隐患在劝阻、跟踪督促的基础上,应及时向乡(镇、工管委)报告,并填写《网格隐患报告单》。乡(镇、工管委)对检查发现和村(社区、生产经营企业)上报的隐患应根据行业分工落实相关站所部门负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隐患整改,组织整改核查,并填报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对属于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县行业管理部门和应急办上报。
工业园区三级网格(营企级)组织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报工管委,抄报县级行业管理部门,并认真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隐患整改。工业园区二级网格对检查发现和企业上报的隐患负责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进行隐患整改,组织整改核查,并填报隐患整改清单;对无法当场整改的隐患,应及时向县行业管理部门、应急办报告,并告知乡(镇)。
县行业监管部门对乡(镇、工业园区)上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县级行业管理部门每半年将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同级应急办。
三级网格、二级网格每月向上级网格报送隐患月报表,重大隐患或突发事件随时上报上级网格。
(三)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县、乡(镇、工业园区)网格每季度均应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可结合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一并召开),通报检查情况,分析安全形势,解决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对乡(镇、工业园区)上报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县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应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及时查处、整治,县应急办要跟踪督办,必要时可组织联合执法的形式督促整改。
(四)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并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健全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资源管理数据库,建立社会资源征用补偿和应急救援有偿服务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五)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建设覆盖县、乡(镇、工业园区)、村(社区、生产经营企业)、组的应急广播体系,与自治区、市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对接,发布县级应急预警信息。利用县应急管理网格信息化平台发布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类应急预警信息。建立规范统一的预警发布机制,县气象、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消防、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类预警信息应与县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对接,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的预警发布。在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和汛期,加强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提示。
(六)严格执行抄告制度。对三级网格(村、社区、生产经营企业)网格收集上报的事故隐患等信息,由乡(镇、工业园区)汇总后,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及时进行疏理、分流和交办,必要时牵头整治;超出二级网格(乡镇、工业园区)监管权限的,分别以乡(镇)政府、工管委的名义抄告给县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同时抄送同级应急办。县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报本级应急办。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政府副县长、人武部长任副组长,各乡(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网格化建设管理日常工作。各乡(镇)政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将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必要投入,同时加强对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督考核,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相关建设内容。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适时通报建设进度,确保全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加强运行维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完善运行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有效使用,切实做好应急管理网格建成后的维护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使用规范,指导推动各乡(镇)政府、各单位积极利用应急管理网格进行风险隐患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村级网格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发挥网格员作用。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应急管理网格化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系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失控漏管的创新之举,也是强化安全发展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长效之策。各乡(镇)、工业园区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将应急管理网格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网格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强化保障。要将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与“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建设,打牢风险防控及事故预防基础。要认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提高乡(镇、工业园区)、村(社区、生产经营企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落实村(社区)级网格管理员和经费保障,加大奖惩力度,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工业园区)、村(社区、生产经营企业)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宣传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典型单位和先进经验,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乡(镇)、工业园区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职责,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网格化工作,并于2020年7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应急办,每年12月20日前将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县应急办。县应急办联系电话:7617931,邮箱:lyaj7617931@163.com。
附件:
1.凌云县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网格体系构成图
3.网格监管流程图
4.网格隐患报告单
5.网格隐患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