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果市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平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果市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2]1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平果市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平果市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认真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规范燃气经营,规范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平果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建立健全平果市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燃气行业存在的安全监管问题;指导各乡(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成立以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平果市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负责人作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76—5886212。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能:在联席会议领导下,统筹平果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年度和各阶段工作计划,总结、收集、整理和通报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燃气行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起草《会议纪要》;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交办的有关事项。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成员会议或联络员会议;必要时可扩大到相关燃气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和主要燃气经营单位。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成员单位同意后,印发给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主要燃气经营单位。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市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根据燃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监督指导;通过日常安全监管,收集、汇总违章占压燃气管道;无证经营燃气;销售“黑气"等情况,并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由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予以查处。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协调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根据燃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监督指导;通过日常安全监管,收集、汇总违章占压燃气管道;无证经营燃气;销售“黑气"等情况,并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由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予以查处。负责全市燃气经营企业所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非自有瓶、充装不合格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全市单位及个人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产业经营单位颁发《小餐饮登记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时,督促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加强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公共汽车、出租车的安全监管。
市公安局: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配合对无证无照燃气经营点的取缔,做好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治安保护。
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查处不符合消防安全的燃气企业、燃气用户。
市住建局:严格审查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加强对可能影响燃气管线的施工单位的监管;配合处理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的行为。负责做好市区居民物业小区的数量、地址、住户,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工作。督促指导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本小区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和燃气安全检查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查处占压天然气管道及燃气设施的违章(构)建筑物并予以拆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派出基层干部、网格员、应急信息员、综合执法队等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燃气安全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使用燃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负责检查辖区内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安装及使用情况,保障其能正常使用。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辖区内的燃气安全进行检查;做好本行政村(社区)范围内燃气供应站点和居民的登记造册、安全排查、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及信息上报工作,保障辖区内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