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4·26”梧州市福鑫页岩砖厂1人死亡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480485
- 制定机关: 广西梧州龙圩区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广西梧州龙圩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24〕20号
- 公布年份:2024.04.29
- 实施日期:2024.04.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4·26”梧州市福鑫页岩砖厂1人死亡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龙政办发〔2024〕20号
各有关单位:
2024年4月26日13时18分许,梧州市福鑫页岩砖厂发生一起1名工人在工作时身体上半身被卷入卷扬机,导致1人死亡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4·26"梧州市福鑫页岩砖厂1人死亡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海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魏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员:何震宇区应急局副局长
郭法强龙城派出所所长
区建彤龙圩镇副镇长
蒋任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干部
陈文军区建设局干部
郭良宁区应急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振豪区应急局三级主任科员
黎恒材区应急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长
纪妙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
黄秋翰区总工会干部
事故调查组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尽快查明这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汲取事故教训,提出整改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