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南宁市直部份资金)的紧急通知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南宁市直部份资金)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委已于7月31日前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开展了项目申报工作。现按照《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8〕7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由我委组织落实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中南宁市直部份资金(570万元)的项目。为尽快落实此部份资金项目,请你们按照《紧急通知》和《通知》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根据《紧急通知》中规定的补助范围、申报条件、补助方式和申报要求,组织申报项目。对按《紧急通知》要求已申报的项目要重新审核上报,并再次广泛发动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新项目。
二、申报程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注册地所在县(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局、农林水利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区)农业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农委行文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尽快按照《紧急通知》和《通知》的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各县(区)、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受理申报。
(三)接受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4日,请各县(区)、开发区将申报材料(1式2份)和申报行文报送至市农委农经科,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nnsnyjjgk@126.com。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4楼10414室。联系人:周玉峰,电话:5555529。
附件:1.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8〕79号).pdf
2.自治区农业厅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的紧急通知.pdf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