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巴政办发〔2023〕112号
- 公布年份:2023.08.31
- 实施日期:2023.08.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23〕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中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2023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巴马瑶族自治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经济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18〕58号)、《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的通知》(应急〔2019〕1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0〕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制修订市县两级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工作的函》(桂工信能源函〔2020〕33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巴马瑶族自治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巴马瑶族自治县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包括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大范围破坏、火烧山、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巴马瑶族自治县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巴马瑶族自治县电网或县城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四)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证重点、依靠科技,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五)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分级标准见附件1。
(六)预案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方案;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巴马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马供电公司)应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方案。
二、组织体系
(一)县级组织指挥机构
1.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是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巴马瑶族自治县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协调组织工作。自治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设立作为常设机构的办公室(简称“自治县电力应急办"),设在自治县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自治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部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自治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自治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巴马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局、工信和商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体旅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融媒体中心、气象局、武警中队、巴马水文中心站、巴马供电公司、中国移动巴马分公司、中国电信巴马分公司、中国联通巴马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自治县工信和商务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政府有关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演练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供应;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电力运行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确认重要电力用户名单;负责初步判断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响应等级,并向县政府提出相关处置措施建议;做好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有关部门及用户)。
巴马供电公司:负责初步研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在县电力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全县电力抢险物资的储备、资料汇总和数据统计,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负责提出重要电力用户名单报县工信商务局确认;做好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
自治县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社会公众动态,加强传统和新兴媒体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电源规划布局;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
自治县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事发现场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视情采取隔离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措施;为抢险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遇险人员的疏散和救助,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在停电地区加强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加强社会巡逻防范,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自治县武警中队:负责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协助维护停电地区治安和交通疏导,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协助做好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
自治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预案演练、救援物资储备、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的有关经费保障。
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协助做好因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提供泥石流、滑坡等监测信息和地质灾害等级预报,协助做好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负责向电力部门提供实时或准时火情信息等。
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相关电力建设、群众安置等事项。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调开展次生衍生灾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自治县水利局:做好因强降雨引发的洪涝灾害或因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负责向电力部门提供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监测的雨情、水情等信息。
巴马水文中心站:做好因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提供必要的水文服务。
自治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安置点转移群众救助和协调群众安置等事宜。
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自治县文广体旅局、融媒体中心: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协助做好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临震预报和地震震后趋势判定意见等信息;负责协调由事件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提出防止危险化学品事件扩大的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处理。
中国移动巴马分公司、中国电信巴马分公司、中国联通巴马分公司: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自治县气象局:负责适时提供威胁电网安全的气象条件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负责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气象监测,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服务。负责向电力部门提供预警报系统监测的风情信息。
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电力恢复组:由自治县工信和商务局牵头,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武警中队、巴马水文中心站、巴马供电公司配合。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公安、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工作。
新闻宣传组:由自治县党委宣传部牵头,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工信和商务局、公安局、文广体旅局、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巴马供电公司配合。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省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综合保障组:由自治县工信和商务局牵头,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文广体旅局、中国移动巴马分公司、中国电信巴马分公司、中国联通巴马分公司、巴马供电公司配合。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道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社会稳定组:由自治县公安局牵头,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武警中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简称“自治县电力应急办")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自治县电力应急办办公场所相对独立,办公场所、应急管理车辆以及相应的信息通信保障等由巴马供电公司负责。自治县电力应急办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制订巴马瑶族自治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指导各重要用户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负责编制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项资金计划及相关项目管理。
(2)负责督促巴马供电公司、重要用户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应急电源和保安电源配置。
(3)负责组织自治县停电应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负责与市政府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4)负责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停电信息收集,并按预案规定对停电事件提出定级建议;负责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巴马供电公司和重要用户的支援需求,负责紧急状态下电量分配和需求侧管理。
(5)负责自治县停电应急管理指挥场所及视频会议系统、通信系统建设,实现区停电应急指挥部、市停电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系统。
(二)各乡镇组织指挥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县组织指挥机构明确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三)现场指挥机构
自治县停电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重要电力用户
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加油(加气)、工矿商贸等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配备自备应急电源,做好相关电力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可靠性和有效性。在紧急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专家组
根据需要成立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监测和风险分析
巴马供电公司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应急、水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气象、水利、林业、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要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测预报,提高灾害预测和预警能力。
巴马供电公司应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量将事故控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化。综合气象、林业、应急、国土、水利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建立健全电网防治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加强灾害分布图修订、制订工作,完成全县雾区分布图、全县雷区分布图等,为治理灾害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二)预警
1.预警信息发布
巴马供电公司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对应报告县政府停电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县政府停电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巴马供电公司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三)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巴马供电公司应立即向自治县工信和商务局报告,同时报告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自治县工信和商务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工信局和县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立即上报自治区、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在区市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自治县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对于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自治县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二)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趋势,减少损失。自治县人民政府、电力应急办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电力调度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调度电网、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并留有必要的宽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乡镇、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巴马供电公司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2.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交通部门等积极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交警及交通部门组织力量,加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3.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各种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4.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供水部门迅速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卫生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应急医疗救治工作,保证大面积停电期间各类伤员的救治。
5.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交警及交通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政府各部门要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6.加强信息发布
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消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7.组织事态评估
巴马供电公司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三)县级层面应对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巴马供电公司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事发地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事发地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四)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县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五、后期处置
(一)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电力应急指挥部配合区、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或独自组织开展,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电力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二)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按有关规定负责配合县政府事件调查组组织开展或独立开展事件调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三)善后处置
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四)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巴马供电公司和受影响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1.确定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
以地方发展规划目标为指导,明确重建项目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进度。
2.明确恢复重建的标准
按照电力规划设计导则结合区域地理环境和自然灾害情况,执行差异化规划设计及反事故措施,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实施重建。
3.强化措施保障及政策扶持
巴马供电公司根据需要成立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电力恢复重建工作;电力灾后重建项目应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争取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各有关部门对电力灾后重建项目所涉及的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
六、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巴马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公安、武警、消防等部门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二)装备物资保障
各有关部门、巴马供电公司及重要电力用户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物资储备库以及资料数据库和救援物资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完善相关电力保安电源功能,保证在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本辖区内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自治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装备及物资,县应急指挥机构对本辖区内各单位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实行统一调度。
各单位每年应投入必要的资金,用于处置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应急设施、设备、器械、人员培训等专项费用,保证抢修工作正常进行。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必须依据已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应对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移动发电设备、保安装置、电力抢险物资等。各企业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技术措施。各部门、单位应重视研究电网安全的重大问题,从电网规划、建设和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建设、试验、运行等各个环节,考虑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理措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三)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自治县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四)技术保障
自治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服务。巴马供电公司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五)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县发改局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巴马供电公司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六)资金保障
自治县财政局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自治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见附件3。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广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3.巴马瑶族自治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附件1
广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30%以上,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
(二)南宁市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6%以上40%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50%以上。
(二)南宁市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2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其他设区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2%以上16%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20%以上50%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
(二)南宁市电网: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其他设区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6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6%以上12%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25%以上40%以下。
(二)南宁市电网: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其他设区市电网:电网负荷6000兆瓦以上,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四)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附件3
巴马瑶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名单
单位 | 值班室电话 | 分管领导 | 联系股处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自治县党委宣传部 | 07786212118 | 韦秋天 | 宣教股 | 梁绍恩 | 13977835746 |
自治县发改局 | 07786212028 | 蓝锦燕 | 物资股 | 韦敏 | 1376848389 |
自治县工信和商务局 | 07786212099 | 黄灵欢 | 安全生产股成员 | 牙朝振 | 13977892298 |
自治县公安局 | 07786219599 | 童大成 | 治安大队 | 李玉娟 | 15977879771 |
自治县武警中队 | 07786212068 | 李祥准 | 武警巴马中队 | 李祥准 | 18178487873 |
自治县财政局 | 07786212092 | 黄甫民 | 后勤中心 | 张长明 | 18907787482 |
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07786212483 | 龙辉 | 办公室 | 吴淘生 | 15777167633 |
自治县住建局 | 07786212151 | 莫羡高 | 质量安全监督站 | 韦苏菲 | 15177393177 |
自治县交通局 | 07786212054 | 罗明发 | 办公室 | 韦文风 | 13627783805 |
自治县水利局 | 07786212024 | 陈光福 | 水害灾害防御站 | 韦文峰 | 13627783805 |
自治县卫健局 | 07786212195 | 黄宝海 | 应急办 | 覃鲜 | 18377672149 |
自治县民政局 | 07786212252 | 黄焕昌 | 低保中心 | 黄圣旺 | 13737989816 |
自治县市场监管局 | 07786212355 | 黄绍华 | 办公室 | 韦黎 | 17677191250 |
自治县应急局 | 07786218302 | 黄健 | 危化股 | 黄尚康 | 15277845433 |
气象局 | 07786212072 | 叶小丽 | 办公室 | 杨取宝 | 18277828151 |
自治县城市执法局 | 07786273688 | 罗国良 | 路灯管理所所 | 余昌盛 | 13977892126 |
巴马水文中心站 | 07786215887 | 姚志 | 巴马水文中心站 | 姚志 | 15107888401 |
巴马供电公司 | 07786212025 | 彭定明 | 生技股 | 李并 | 13557487775 |
自治县电信公司 | 07786212585 | 杨光福 | 办公室 | 卢勇 | 18977842211 |
自治县移动公司 | 13977809141 | 翁文恒 | 办公室 | 李正勇 | 13977835897 |
自治县联通公司 | 18677802561 | 陆春谊 | 办公室 | 陆春谊 | 18677802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