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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房地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843178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房地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百建发〔2021〕78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田阳区房产管理中心: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120号)和《自治区住房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房地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创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住建领域物业管理行业和城镇房屋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深入一线排查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做好物业管理行业和城镇房屋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安全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确保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稳定。
  (一)物业管理行业方面
  1.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进行排查,安全生产工作未落实到位的企业,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2.隐患排查方面。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物业服务企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管理等日常巡检和维保情况进行检查,是否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定期检查并及时警示高空坠物等危险状况,是否对存在的隐患建立了登记台账, 对存在隐患是否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人员。
  3.应急管理方面。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情况,消防应急方案的完善程度情况,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应急培训情况,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检查,并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未做到位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
  (二)城镇房屋安全方面
  一是做好各类场所房屋排查。针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公共场所建筑以及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报请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于直管公房,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产权归属原则,认真指导直管公房管理单位组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城市低洼、临河地段房屋和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房屋安全隐患,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开展抽查。
  二是做好危险房屋排查。针对达到或者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但需要继续使用的,以及房屋有沉降、倾斜和裂缝等明显危险状况的,未办理竣工验 收合格手续但已交付使用的既有房屋,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房屋所有权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严格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开展工作,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同时抄送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是装饰装修活动排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装饰装修活动是否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小区,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具体实施;对于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小区,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实施排查。
  四是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行为排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和依法不需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公共建筑装修改建工程是否存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即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是否存在拆改房屋的基础、墙、柱、主梁及屋架等主要承重构件,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违规行为。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装修活动的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劝阻发停工通知,并报告综合执法部门。
  二、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31日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并报送市住建局物管科。
  第二阶段:我局根据工作实际择时组织专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检查,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在百色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实地抽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高效推进排查检查工作,决定成立2021年房地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陆 伟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峰玠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 钰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 琴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吴 磊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市场监管科科长
  黄奇峰 市住建局百东分局局长
  刘文超 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蒙 卫 市住建局物管科科长
  罗 炽 市住建局质安科科长
  黄大宇 右江区住建局局长
  黄 两 田阳区住建局局长
  黄海军 田阳区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邓朝云 田东县住建局局长
  韦启泽 平果市住建局局长
  陆方奎 德保县住建局局长
  农扬勇 靖西市住建局局长
  黄 凯 那坡县住建局局长
  李忠诚 凌云县住建局局长
  庾宏稳 乐业县住建局局长
  卢 磊 田林县住建局局长
  陆绍兵 隆林县住建局局长
  李 树 西林县住建局局长
  农春丰 百色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韦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蒙卫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安排全市房地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事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摸底排查,避免发生应急事件,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紧急处理,小组成员研究解决对策,落实应对防范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集中力量, 落实责任,加强对行业安全生产专题研究、工作部署、经验总结,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警钟长鸣,切实做好本项工作。
  (二)整合部门资源,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对接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广泛收集房屋建筑、规划设计、房产登记等数据信息,检查区域曾开展房屋建筑调查、普查、清查工作的,可从相关成果中提取数据,全面整合部门资源,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提高检查工作效率。
  (三)制定整改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对排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 制定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强沟通汇报,消除事故隐患。各(市、区)住房城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政府支持,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难以处理,应报当地政府;协调其他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防微杜渐。
  (五)积极汇报请示,加强经费保障。各(市、区)住房城乡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属地政府汇报争取经费保障,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完成。
  (六)及时总结报告,提升整改效果。各(市、区)住房城乡主管部门要于10月31日前将检查开展情况及结果报告市住建局物管科,如存在突出问题,我局择时组织专家开展明查暗访。联系人:周家鸿,联系电话:2829108,电子邮箱: bzsjwgk@163.com。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