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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山县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31430 

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山县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凤山县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凤山县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2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0〕42号)精神,我县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现场考核巡查组对广西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检。经梳理,我县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还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仍未树牢"“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仍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仍有盲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仍有差距"等12个方面问题,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考核巡查组反馈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对照考核巡查组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自检自查,举一反三,列出问题隐患清单,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把查摆出的隐患问题整改转化为强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全面提升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现场考核巡查组在广西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时反馈的建议和问题,我县开展了自查自检工作。经梳理,我县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还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仍未树牢"“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仍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仍有盲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仍有差距"等12个方面问题,梳理行成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详见《河池市贯彻落实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本次整改工作作为破解我县安全生产瓶颈问题的重要突破口,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涉及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直接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整改任务,由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协调,配合单位密切配合,共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国务院考核巡查组指出的问题及自查自检查摆出的隐患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抓紧制定针对性的整改实施方案,按照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逐一梳理,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顺利完成。

  (三)及时总结报告。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对整改全过程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查和信息报送,及时向县安委会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县安委办要加强对重点问题的督导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全县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搞形式走过场、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不能按期整改落实的,要通报曝光,问题严重的,要严肃约谈追责。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分别于2020年9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将考核巡查整改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年度考核巡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报至县安委办(联系人:谷胜达,电话:6812299,邮箱:fsxawb01@163.com)。

  附件:凤山县贯彻落实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

凤山县贯彻落实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 

序号

存在的问题、隐患

整改目标、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1

“安全发展理念仍未树牢"的问题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0年12月长期坚持

2

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仍不完善"的问题

根据区、市印发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细化措施,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抓好推进落实。

县安委会

2020年7月

3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仍有盲区“的问题

  1.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格局;

2.进一步落实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出台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文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职能,尽快完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查缺补漏,明晰安全监管的职责边界,切实将责任传导到第一线,压实到最基层、落实到每个人。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实施精准治理,提升监管执法效率和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0年12月长期坚持

4

关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设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0年12月长期坚持

5

关于“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仍有差距"的问题

1.加大安全执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执法能力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2.强化追责问责。对存在重大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全面开展责任倒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将事故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追究管理。

3.加大对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执法工作的跟踪,督促各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执法情况进行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0年

12月前

6

打击燃气非法经营的相关部门有效联动机制还不完善。

建立完善的部门有效联动机制。措施: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职能,尽快完善相关部门有效联动机制,提升监管执法效率和水平。

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

12月底

7

安全生产投入仍然不足,部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装备配备不足。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信用管理。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强化自查自改。

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

12月底

8

对广西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效能发挥不够,且对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宣传力度不够。

全面调查摸底,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联合应急等相关部门,制定措施,形成制度,深入细致地对辖区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掌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广西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对长期未办理业务的单位进行核查,对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已关停倒闭或不再从事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业务的企业单位,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注销,如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依法调查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未入网企业单位的宣传动员工作力度,争取将本地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现系统全面覆盖。

凤山县公安局

2020年

12月底

9

个别消防重点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混乱,停车区域也没有布设消防器材

对违法占道停放车辆进行清理,确保消防车通道满足要求,督促单位在停车区域设置消防器材。

凤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9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