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桂平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3号的答复函
【法宝引证码】CLI.14.7285308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桂平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3号的答复函
浔交办复〔2023〕22号
黄椿媚等代表:
你们在桂平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下湾镇横渡码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桂平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的规定),下湾镇政府是下湾渡口码头右岸的安全管理部门,下湾镇政府已向桂平市人民政府提交请示,申请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下湾镇横渡码头升级与加固项目建设经费。
二、针对全市渡口维护资金不足,安全设施设置不齐全的情况,交通运输部门已于2022年12月1日上报桂平市人民政府,建议渡口渡运安全基础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经征求市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意见,同意乡镇渡口建设和后期管理维护、渡船更新改造和维护保养资金由本级财政在年初安排乡村振兴局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0万中列支。
三、便民码头建设资金除地方自筹外,还可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如果桂平市财政未能解决的,再由交通运输部门编制计划逐级上报自治区层级,争取列入2024年度便民码头建设计划,经自治区同意后下达建设任务再组织实施。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