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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1年榨季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30433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1年榨季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金城江区2020/2021年榨季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河池市金城江区2020/2021年榨季糖料蔗

  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60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电〔2020〕2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河池市有关糖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深化糖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做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推动糖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河池市有关糖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动糖业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实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促进蔗农增收,提升我区糖业综合竞争力,维护国家食糖供给战略安全。

  二、目标任务

  在巩固现有糖料蔗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全区新扩种糖料蔗0.5万亩,力争2020/2021年榨季全区原料蔗总产量达到30万吨以上。

  三、补贴标准及要求

  (一)财政补贴标准

  按金政办发〔2020〕53号文件规定执行,对本榨季使用脱毒、健康种苗种植糖料蔗的种植户按新植面积补贴350元/亩。同一地块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贴。

  (二)制糖企业(广西博东食品有限公司)补贴标准

  本榨季种植柳城05/136、桂糖36号、桂糖42号、桂糖44号、桂糖49号、桂糖02/761、台糖22号、桂辐98/296等高产高糖优良品种的,额外享受广西博东食品有限公司给予的以下补贴:

  1.秋植蔗补贴:本榨季种植秋植蔗的,给予150元/亩的机耕补贴。若秋植蔗蔗种来源为向他人购买的,给予卖种方原料蔗价格25%的甘蔗早砍补损补贴;秋植蔗蔗种来源为自砍自种的,给予种植方125元/亩的甘蔗早砍补损补贴。

  2.蔗表作种补贴:本榨季开始至2021年2月8日期间,使用蔗表作种翻蔸复种或扩种的,给予150元/亩的机耕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抢抓农时加快种植。各乡镇要通过农村广播、编印宣传资料、编发短信、微信推送、电视专栏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大糖料蔗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调动蔗农种植积极性。要结合当地环境条件和糖厂制糖工艺要求,合理布局早、中、晚熟品种分布,积极引导蔗农种植高产、高糖、宿根性好、分蘖力强、抗倒伏、易脱叶的优良品种。(责任单位:区糖业生产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保障种苗农资供给。要结合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立足当地,建立良种种茎(苗)供应基地,充分发挥制糖企业、良种繁育基地以及供种企业的种源优势,保障蔗农对脱毒、健康种茎(苗)的需求。针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鼓励以村社为单位统一购买,或依托当地制糖企业、种植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统一购买、统一配送的方式,降低种植成本。要为蔗种、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运输提供交通便利,满足生产需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糖业生产服务中心)

  (三)加强科学种植管护。要加强糖料蔗种植管护技术指导,大力推广深耕深松技术,增强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为甘蔗播种发芽、生长发育创造良好的土壤环境;采用种茎新鲜、蔗芽饱满健壮、无病虫害的脱毒、健康种苗进行种植,种植间距要合理;宿根蔗要加强科学管护,在砍收后7—10天内进行开畦松蔸、施肥工作,并用薄土盖肥,有条件的可以采用地膜覆盖栽培技术。(责任单位:区糖业生产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糖业生产秩序。一是加强甘蔗收购秩序监管。及时制定防甘蔗外流措施,加快砍运进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蔗车辆,维护正常的原料蔗砍收秩序。各乡镇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蔗区管理工作组,建立健全乡、村、屯三级监控体系,在辖区内各村各屯严密布控,及时掌握原料蔗砍运动态。一旦发现有非法收购原料蔗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并汇报区糖业部门,确保原料蔗和蔗种不外流。二是抓好榨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交警、交通、道路运输等部门要加大运蔗车辆驾驶员非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高、超载、超速等违规违章行为的教育查处力度,严格甘蔗准运证管理制度,全力保障榨季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三是制糖企业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榨季期间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道路运输服务处金城江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市交警一大队、二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双高"基地建设扫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双高"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主动谋划、统筹推进“双高"基地建设扫尾工作,加快土地整治、水利化建设工程的复核验收和资金拨付,狠抓巡视、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本榨季内圆满完成“双高"基地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双高"基地办、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

  (六)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充分发挥农机作业效率高、人力需求少的优势,充分发挥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开展社会化服务。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农民、农机手进行农机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和操作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农机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加强农机田间作业的安全指导,确保春耕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要加强抗灾技术推广应用,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和水平,分类型、分区域制定田间技术指导意见,提高关键技术应用率和到位率。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早应对低温、春旱、春涝、倒春寒等灾害。加强糖料蔗病虫害预测预防,突出抓好螟虫、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防控工作,广泛宣传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引导蔗农科学、安全施用肥料、农药,有效减缓害虫扩散、蔓延速度,做到早发现、早防治,努力保障糖料蔗生产安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糖业生产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防止甘蔗面积流失。发生糖料蔗面积流失的,由乡镇动员群众恢复种蔗,无法恢复的,流失的面积通过另择地点新种糖料蔗予以弥补,流失多少,补种多少。流失面积属于“双高"基地的,要追究基地建设主体的责任,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乡镇对建设主体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双高"基地原状,超过规定时间仍不整改的,向建设主体追回已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发生流失的基地面积由所在乡镇利用追回的资金另择地点新建“双高"基地弥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区2020/2021年榨季种植任务表

  附件

  河池市金城江区2020/2021年榨季种植任务表

  

序号

乡镇

扩种面积任务

(亩)

备注

1

白土乡

1400

2

东江镇

400

3

六圩镇

500

4

六甲镇

100

5

河池镇

300

6

五圩镇

300

7

拔贡镇

500

8

侧岭乡

300

9

九圩镇

600

10

保平乡

200

11

长老乡

400

合计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