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药购销、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专项整治工作等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12623
- 制定机关: 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快速聚焦: 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公布年份:2017.06.26
- 实施日期:2017.06.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药购销、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专项整治工作等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防城港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防卫发〔2017〕1号)、《防城港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市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卫医发〔2017〕1号)和《全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工作方案》桂卫医发〔2017〕12号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纠正卫生计生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以及加强我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经研究我委决定于2017年6月 30日- 2017年7月5日开展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督查对象
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督查方式
(一)听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工作汇报。
(二)专家组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后进行反馈。
(三)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督查内容,按照文件精神提前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各项迎检和配合工作。
(四)各受检医疗机构要按督查内容准备自查及书面汇报材料,检查时将材料交督导检查组。 督查内容
(一)《防城港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防卫发〔2017〕1号)、广西药品集中采购记入不良记录实施办法(试行)。
(二)全市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整改情况。
(三)《全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工作方案》桂卫医发〔2017〕12号。 时间安排
(一)2017年6月30日上午:港口区人民医院。
(二)2017年6月30日下午: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港口分院。
(三)2017年7月3日上午:防城区人民医院。
(四)2017年7月3日下午:防城区妇幼保健院。
(五)2017年7月4日上午:东兴市妇幼保健院。
(六)2017年7月4日下午:东兴市人民医院。
(七)2017年7月5日上午:上思县人民医院。
(八)2017年7月5日下午:上思县妇幼保健院,上思康达医院。 其他事项
(一)市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汇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二)各级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或重点指标控制不力的医疗机构,以及抗菌药物使用存在突出问题的医师,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及处罚。
(三)请各县(市、区)卫生卫计局和有关医疗机构各指定一名联络员,于2017年6月27日前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
(四)对于未按落实卫生计生行风工作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职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需要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医疗机构,请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现场审核。
联系人:许耿、黄著统
联系电话:2828192
电子邮箱:fcgswsj-yz@163.com
附件:专家组成员名单
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2017年6月26日
附件
专家组成员名单
陈天群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组长
黄著统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副主任医师
凌小霞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副科长 主管护师
许 耿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科员
黄俊榕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科员 主治医师
李金成 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 副主任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