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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保县智慧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740984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保县智慧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德政办发〔2021〕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提高我县矿产资源的管理效率,实现企业源头监管,合理掌控矿产资源开采,实现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提高矿产资源税收收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德保县智慧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

  组长:农李泽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静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梁帮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赵建雷县政府办主任

  李政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海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超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世鹏县税务局局长

  岑立伟县财政局局长

  农温校县工信局局长

  黄乐军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主任

  陆慧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莹都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凌海涛马隘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睿那甲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宜引足荣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宜撬隆桑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志坚荣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陆海华燕峒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夏霖龙光乡人民政府乡长

  吕成宽巴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晓瑛敬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英概东凌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黄超同志兼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研究制定智慧矿山建设工作重大决策和措施,统筹解决智慧矿山建设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成员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面推进智慧矿山建设工作;对接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采购、管理、维修工作;对企业超规模开采进行监管。

  县税务局:负责加强对矿产资源销售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偷税漏税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智慧矿山管理系统的采购、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智慧矿山建设工作各项经费。

  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负责配合监管相关企业。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二)其他

  领导小组成员如需调整,涉及县领导同志的,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涉及其他成员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自行发文,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智慧矿山建设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