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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五大森林工程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

【法宝引证码】CLI.12.3998353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五大森林工程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


南发[2010]34号 2010年10月8日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提升首府现代宜居城市建设水平,现就实施五大森林工程,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弘扬城市绿色文明,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是我市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参与我国与东盟各国在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有效载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各项工作,努力成为全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二、明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科学规划,统筹城乡,突破重点和难点,实施城市森林工程、农村森林工程、通道森林工程、水系森林工程、生物多样性森林工程“五大森林工程",构筑更高水平的“林在城中,城在林中,树成林,花成片,植树成景"的城市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通过实施“五大森林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65%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5%以上,建成区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7平方米以上(其中,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0平方米以上);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水岸和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市民知晓率、支持率分别达90%和80%以上。确保各项森林建设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的评价指标要求,力争2011年内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三、实施五大森林工程,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一)实施城市森林工程


  以城市中心区为重点,构建富有特色的“森林街道"、“森林公园"、“森林庭院"、“森林县城"等,全力打造城市森林。城市园林绿化要坚持新建与改造并举、增量与提质并重的原则,重点开展街道绿化、公共绿地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在基本完成绿量增加的基础上把城市绿化从量上的扩张转变为质上的提升,在注重生态功能的同时更关注景观功能与品质。2010年完成全市城市森林工程造林4.3万亩。


  1.建设森林街道。在道路绿化中推行群落式、多品种、大绿量的植物配置手法,以高大常绿浓荫树木为基调树种,配植观花、观果乔灌木,形成特色鲜明、层次丰富、常年有绿、四季有花的“生态园林示范景观大道"。2010年实施东盟商务区主要干道、城市快速环道、安吉大道、昆仑大道、江南大道等20多条主干道大树种植及增花添彩工程,并对玉洞大道、凤岭南路、东葛路延长线、鲁班南路、五象大道延长线等新建道路进行绿化种植。大力推进旧城区街道绿化建设,整治旧城区生态环境。


  2.建设森林公园。在建好广场绿地、游园绿地、公园绿地的同时,多种树、种大树,努力营造“森林公园"的景观效果。2010年,新建和续建15个公园,实施凤岭儿童公园、体育休闲公园、安吉花卉公园一期、邕江滨水公园二期、狮山公园二期、滨江公园二期、昆仑关风景区、青秀山营造林工程、青秀山森林植物园、金花茶公园、石门森林公园、南湖公园、新秀公园、五象新区堤园路滨江公园和五象岭森林公园等园林景观建设工程。


  3.建设森林庭院。通过政府组织,群众参与,广泛开展生态园林单位、小区达标创建活动,引导各单位、各小区采取规划建绿、拆房增绿、拆违复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垂直挂绿以及屋顶覆绿等方式,在居住区、单位庭院推广种植成片树林和高大乔木。2010年全市建成60个“生态园林单位(小区)",通过“生态园林单位(小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市单位庭院绿化建设水平。


  4.建设森林县城。加强县城街道、单位、小区和公园的植树绿化,基本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均衡、植物多样、特色鲜明的城镇绿地系统,构建完整的城镇森林生态体系。2010年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5%以上。


  (二)实施农村森林工程


  以农村为重点,加强村屯绿化、乡镇建成区绿化和山上绿化,打造农村森林。2010年,全市农村森林工程造林30万亩。


  1.做好村屯绿化。紧密结合新农村示范村、城乡风貌改造和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组织、动员和指导广大农民大力开展村旁、路旁、宅旁、水旁的“四旁"绿化美化活动,实现农村公共设施园林化、农家庭院花果化、公路河渠林荫化。2010年,结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完成12个村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继续实施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绿化工程,完成南北、南百及南宁市环城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道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屯绿化工作,完成沿线27个村屯的绿化建设;组织25.4万农户参加“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在“四旁"和山上植树254万株。


  2.加强乡镇建成区绿化。重点开展乡镇街道、单位小区、公共绿地和风景区的绿化建设。采取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等多种绿化模式,2010年在全市24个乡镇建成区内增种500株以上大树,重点做好乡镇的街道绿化,弥补乡镇街道绿化空白。组织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破墙透绿、拆违建绿、拆旧建绿,提高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率。做好乡镇公共用地绿化,在乡镇建成区主要公共活动区、广场实施园林绿化项目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休闲绿地或小公园项目。2010年要建成2个绿化重点示范乡镇,全市乡镇绿化覆盖率明显提高。


  3.加快山上绿化。继续通过荒山荒地造林、迹地更新、低产林改造、退耕还林等方式,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鼓励各类所有制的经济实体及广大农民作为投资主体,采取租赁、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营造速生丰产林,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2010年计划全市完成营造速生丰产林25万亩,使全市速生丰产林面积达到400万亩以上。通过快速增加我市森林资源总量,大幅度提高我市森林覆盖率。在保护好现有森林基础上,对现有荒山人工造林,对疏残林进行补植或更新改造,对石山进行封山育林。


  (三)实施通道森林工程


  继续推进和完善公路、铁路沿线绿化,达到“乔灌花草"相配套,建设公路森林通道、铁路森林通道。通过实施通道森林工程,使2010年全市通道森林工程造林完成3000亩,实现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


  1.建设公路森林通道。在对全市辖区内原有的高速公路、二级公路、铁路两侧绿化进行保护和改善的基础上,努力完成新建公路、铁路两侧各1公里范围及可视一面坡的林地和两侧各10—20米非林地范围岸线的绿化任务。重点做好高速公路通道绿化的补绿工作,在南百、都南、南梧高速路段两侧高速公路铁丝网以外各20米宽的荒山荒地及退耕坡地种植6行以上大苗树木,绿化面积约1920亩,其中南百高速隆安段1500亩、都南高速马山段240亩、南梧高速横县段180亩。


  2.建设铁路森林通道。抓好南宁市辖区内的铁路干线沿线的绿化,对铁路两旁绿化带宽度每侧按5-10米进行植树绿化,有条件的路段可加宽到10米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铁路两旁的绿化林带宽度每侧按30—50米进行规划设计并逐步实施,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宽到50米以上。2010年重点完成穿越南宁市辖区的湘桂、黔桂、黎湛等3条铁路干线沿线的绿化任务。


  (四)实施水系森林工程


  实施邕江两岸森林工程、内河森林工程、堤路园森林工程等水系森林工程,做好以邕江干流为主轴的江河、湖泊等水体沿岸绿化。2010年全市水系森林工程造林要达到2500亩,水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


  1.实施邕江两岸森林工程。对城市规划区外的邕江(右江、左江、郁江)两岸实施造林绿化,逐步完成两岸各1公里范围及可视一面坡的林地和各10—20米的非林地岸线绿化。加强全市水利枢纽、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绿化工作,大力推进库区水源林建设,注重库区水土流失区林草的种植和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水源林的乱砍滥伐行为。2010年要完成岸线新造林2000亩,补植、更新改造和封山育林6000亩。


  2.实施内河森林工程。对城市内河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划定水系“绿线",广泛开展水岸植树绿化。结合“中国水城"项目建设,2010年重点实施南湖—竹排冲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民歌湖、竹排冲一期、连通明渠项目绿化工程、心圩江、可利江绿化整治提升工程、青秀湖环境综合整治绿化工程、凤岭冲沟改造工程二期绿化工程等项目建设,营建城市河道两岸森林带。


  3.实施堤路园森林工程。打造邕江干流城市规划区内的航道两岸堤路园绿色走廊,将新建的堤防工程绿化纳入堤路园工程的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建设兼具园林景观和湿地景观效果的滨水森林景观。


  (五)实施生物多样性森林工程


  通过实施自然保护区森林工程和湿地森林工程,加强植物原生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2010年实现综合物种指数超过0.5,本地植物指数超过0.7。


  1.实施自然保护区森林工程。2010年完成凤凰山金花茶、峙村水源林、苏圩石山苏铁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前期工作。


  2.实施湿地森林工程。开展湿地森林保护工程调查规划,核实我市湿地资源。加快横县西津湖、屯六—凤亭河、大王滩、仙湖、大龙湖水库等自治区级重要湿地以及建成区的天雹水库、老虎岭水库、金沙湖、相思湖等湿地森林建设,实现湿地和森林保护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确保发挥湿地特有的生态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林业、园林、财政、环保、交通、铁路、建设、水利、农业、国土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分工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创建工作。


  (二)落实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


  (三)科学规划。市林业局要按照新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考评要求,对原《南宁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尽快进行修编,扩大范围,增加规模。同时要做好各项森林营建工程的详细规划,并按照规划科学实施。


  (四)加大投入。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导、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为辅的原则,各级财政要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多方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争取企业、农户等多元主体投资。


  (五)加强督查。建立市、县(区)两级工作督查机制,采取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集中督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各级各部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六)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全民绿化意识,营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