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6999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
(来交通发〔2021〕4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中国银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广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桂交规〔2020〕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1〕8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实施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1〕89号)要求,为全面推进实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坚持“风险防控、费率合理、理赔及时”的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和事故灾难救助,切实提升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工作目标
2021年3月底前,完成行业参保企业第二轮摸底调查;2021年底力争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参保安责险全覆盖,分领域形成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重点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组织保障,我局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险推进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推进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覃 健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昌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大乘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宁 勇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黄春红 市港航发展中心主任
赵广才 市公路发展中心主任
罗宏滔 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周嗣航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覃冬莲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巫世学 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韦锋业 市交通运输局铁建办主任
陈惠军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副科长
陈启旺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邓世谈 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内审科副科长
赵千里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负责人
朱挺胜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负责人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安责险推进工作的综合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牵头制订相关制度,推进建设交通强国任务“保险+风控”的社会化治理模式。局综合运输科、建设管理科、铁建办等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指导推进和实施管理。局综合规划科、铁建办、财务科等科室按照桂交规〔2020〕2号文件规定将公路、铁路、水运等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用列入项目概预算。局属各单位结合行业职责加快推进,研究出台相关强制推进措施,并将企业参保安责险情况纳入各项督查检查范围。 推行范围、要求及保险方式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1〕8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实施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1〕89号)要求实施。 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协调和配合相关具体工作,要成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加强对接联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各相关企业也应尽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政企联动,全面推进。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推进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市局安监科。
(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配合保险机构在2021年3月25日前完成对应参保企业的第二轮调查摸底,对投保企业的基本情况登记建档,于2021年3月底前报局安责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在2021年6月前实现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所有重点企业参保。
(三)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要精心制定和开展各类积极有效的宣传推广计划和活动,充分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在所辖范围内大力营造推进安责险的良好氛围。共保体各公司要妥善排定培训计划,组织队伍到各地开展宣传推广,组织应参保企业和有参保需求的其他企业参加安责险业务培训。
(四)加强督查,依法推动。我局将制定考核制度,通报各单位、各领域参保进度,每季度组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对各地安责险推进工作组织考核。同时,各单位在各项监督检查中将企业参保安责险和开展风控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内容,把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安责险+风控”作为考量企业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平安工地创建等重要参考依据。
(五)加强信息报送。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促进行业安全发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定期向市局报送相关工作进展信息。联系人:陈惠军,覃坤浩,联系电话:0772-4270858,邮箱:lbsjtjajk@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中国银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广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桂交规〔2020〕2号)(略)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1〕88号)(略)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实施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1〕89号)(略)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9日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