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国土海洋局关于印发东兴市国土海洋局2018年第二季度非煤矿山和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兴市国土海洋局关于印发东兴市国土海洋局2018年第二季度非煤矿山和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兴市国土海洋局关于印发东兴市国土海洋局2018年第二季度非煤矿山和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国土海洋发[2018]10号
各股(室)、二层机构:
现将《东兴市国土海洋局2018年第二季度非煤矿山和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兴市国土海洋局2018年第二季度非煤矿山和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东兴市国土海洋局
2018年4月4日
为深化落实全国、全区及全市安全生产系列电视电话会议及《防城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防安委办发〔2018〕26号)精神,切实加强第二季度特别是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国土海洋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市委书记李延强、市长班忠柏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第二季度特别是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肃查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确保我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我局第二季度特别是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长:廖锦宁局长
副组长:廖东洋副局长
陈俊桂副局长
成员:付宇矿产管理股负责人
黎昌友执法监察股主要负责人
吕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产管理股,主任由付宇同志兼任。职责:矿产管理股负责统筹协调抓好第二季和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期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织人员配合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报第二季度特别是清明节、三月三、五一、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执法监察股、执法监察大队负责“打非治违"工作。
三、工作目标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按照职能分工,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非法违法行为以及其它隐患进行集中检查,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回头看"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大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四、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4月17日前,组织开展清明节、三月三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4月18日至6月30日,组织开展五一、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抓实抓好这次安全生产查大检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精心组织,强化安全监管,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促。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检查非煤矿山是否存在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非法行为,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动态巡查跟踪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