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南宁市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南宁市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粮发〔2023〕39号
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妇联,市级粮油承储企业,市粮食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关于做好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部署,扎实开展我市相关工作,现将《南宁市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南宁市教育局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南宁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10月10日
南宁市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粮发〔2023〕60号)精神,结合南宁市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将今年全球活动主题确定为:“水是生命之源,水是粮食之本。不让任何人掉队。"
10月16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践行大食物观,保障粮食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南宁市粮食和储备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科技局、南宁市妇联。
(二)协办单位
上林县人民政府(由上林县发改和改革局牵头承办)、南宁市粮食行业协会。
三、活动安排
(一)联合举办2023年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启动仪式和主会场活动。10月16日上午,协助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妇女联合会,在上林县人民会堂广场联合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启动仪式和主会场活动。
各县(市、区)要与自治区和市级部门进行联动,10月16日同步开展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
(二)挖掘保障粮食安全典型,做好经验推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面向大食物观全域和粮食产业全链条、各环节,按照“重在基层、优中选优"原则,聚焦惠农强农、科技支撑、国民教育、爱粮节粮等维度,挖掘推介一批具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践行大食物观保障粮食安全"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做好本地本单位典型案例挖掘推介工作,切实把地区特色总结提炼出来、把典型经验树立起来、把亮点做法宣传推广出去。
(三)组织粮食安全主题采访,加强宣传报道。协同自治区各相关部门邀请央地媒体开展系列采访活动,深入田间地头、乡村农户、企业车间、储备库点,宣传一批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提升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不断提高粮食流通依法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典型经验;挖掘一批积极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粮食供给体系,更好满足居民食物消费需求的创新做法;弘扬一批践行爱粮节粮、降油增绿、健康消费理念,着力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的模式路径。
(四)开展粮食安全主题宣教活动,广泛发动参与。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期间,在南宁市朝阳广场进行宣传展报,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战略部署,重点展示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全市粮食安全形势、粮油健康消费、食品安全,以及爱粮节粮、厉行节约、反对粮食浪费等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持续开展水稻机收减损技能大比武活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宣传、“节约粮食、杜绝浪费"教育宣传、“巾帼兴粮节粮"等活动,组织开展粮食安全主题作品征集、科普宣传、实景参观、短视频直播、动漫展示、研学、线上论坛等系列宣教活动,大力营造多元膳食、健康消费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提升活动互动性、增强公众参与感。全市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要结合特色,把践行大食物观、培育健康消费的理念落实到田间、到仓房、到车间、到家庭、到餐桌,不断增强全链条节粮减损、健康消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实效。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制定本地活动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活动办出特色。请于10月13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10月23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联系人:市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韦超,联系电话:2824351,电子邮箱:nnslshcbj@163.com)。
(二)强化协调推进,注重宣传引导。要主动对接宣传部门和主要媒体,加强协同配合,紧扣活动主题及特色亮点,把准导向基调,主动设置选题,创新叙事和传播方式,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严格纪律要求,强化安全保障。要加强活动管理和指导,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节俭办活动,确保活动不走偏、不变味,取得实效。要把安全意识贯穿活动举办各环节,科学制定安全应急方案,落实各项服务保障,细化防范措施、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活动安全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