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0]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月9日
融安县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专班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加快促进经济正常运行6个重点工作专班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73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0〕67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专班构成
组 长:黄国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黄志永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武荣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林业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融安生态环境局、气象局、融安农村商业银行。
工作专班主要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和恢复生猪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全县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重大问题,切实稳定粮食生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组织推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完成柳州市下达我县的2020—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把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常年水平。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覃武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一名领导担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提出工作专班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组织研究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重大政策;建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协调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各类会议,及时发布工作信息;指导粮食安全重大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考核评价具体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工作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粮食生产组、粮食面积核验组、生猪生产组、资金保障组。
(一)综合组。
组 长:韦加斌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陈 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助理
翁新辉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刘金辉 县畜牧管理站站长
成 员: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融安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派人员参与。
主要职责: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工作专班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落实和考评。组织协调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各类会议,及时发布工作信息。指导重大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承办工作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粮食生产组。
组 长:韦加斌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翁新辉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熊 莉 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股股长
成 员: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统计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融安生态环境局、气象局等单位派人员参与。
主要职责:制定粮食生产年度计划和促进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组织开展耕地撂荒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管、护工作机制。组织粮食生产所需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物资。实施藏粮于技战略,推进良种科研,培育和推广优质高产多抗广适的优良新品种,指导各乡(镇)分区域推广适种粮食品种。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快培育粮食生产经营体系。
(三)粮食面积核验组。
组 长:侯 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副组长:梁 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科科长
沈 威 融安生态环境局干部
康厚春 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站站长
成 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融安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派人员参与。
主要职责:负责基本农田建设、耕地保护,粮食种植面积地块核实及图斑制作。负责结合各地基本农田、耕地地力等耕地现状等情况,运用遥感等高科技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当前全县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结合往年种植面积以及适宜耕种区和禁止耕种区划分水稻、玉米、薯类、豆类等粮食作物的适宜种植区域和面积,做好粮食生产任务测算和精准分解。
(四)生猪生产组。
组 长:陈 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助理
副组长:刘金辉 县畜牧管理站站长
成 员: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林业局、融安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派人员参与。
主要职责:制定下达生猪生产目标任务。指导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调落实扶持生猪生产政策。开展生猪生产监测调度、开展生猪强制性免疫、产地和屠宰检疫,生猪调运监管、生猪屠宰监管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五)资金保障组。
组 长:黄梅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慧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周红霞 县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成 员: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派人员参与。
主要职责:督促协调县直成员单位合理安排部门预算及分配中央、自治区、市级、县级相关资金,统筹相关资金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相关工作开展,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级及县级关于粮食生产及生猪生产的强农惠农政策。协调落实县本级发展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的增量资金,统筹协调落实相关经费。
二、专班成员单位职责及负责对接的乡镇
(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建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牵头组织工作会、会商会,发布工作信息。组织开展粮食安全重大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考核评价等具体工作。负责粮食生产发展,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管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粮食生产技术推广、农业防灾减灾和病虫害防控工作。负责生猪生产发展,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生猪强制性免疫、产地和屠宰检疫、生猪调运监管、生猪屠宰监管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负责对接潭头乡。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柳州市发展改革委相关专项预算内资金支持。负责中央和自治区、柳州市预算内投资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建设。负责猪肉市场价格监测和调控,对猪肉市场价格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并作出预警。组织对本部门拟出台的重大市场干预措施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柳州市有关部门对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牵头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我县粮食收购政策,统筹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市场化粮食收购,为不同性质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粮食收购创造条件,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认真执行猪肉储备政策,冻猪肉和活体猪储备规模到位。
负责对接大良镇。
(三)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督促管属范围内的派出所对工作中发现和有关部门移交涉非洲猪瘟防控的违法犯罪线索开展核查,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案件侦破,依法打击涉非洲猪瘟违法犯罪活动。加大联防联控力度,严厉打击制售病死猪、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及利用网络谣言扰乱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工作专班成员单位部门预算及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相关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督促成员单位优先安排资金保障粮食生产及生猪生产各项工作开展,配合县直主管部门落实和完善粮食生产及生猪生产扶持政策,支持粮食生产、利息费用补贴、轮换亏损补贴以及生猪政策性保险、贷款贴息、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政策落地。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升粮食生产风险抵御能力。严格按文件要求规范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
负责对接浮石镇。
(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牵头负责结合各地基本农田、耕地地力等耕地现状,运用遥感等高科技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当前全县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进行调查,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划分粮食生产区域和播种面积核实工作。及时提供所需成果、数据资料、影像资料等。落实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政策。
负责对接东起乡。
(六)融安生态环境局:负责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负责落实规范禁养区划定与管理,推进生猪养殖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推进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利用设施认证。
负责对接大将镇。
(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输车辆管理,负责落实生猪及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负责对接大坡乡。
(八)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和工程良性管护机制,稳步扩大改革范围。
负责对接桥板乡。
(九)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拓宽猪肉供应渠道、猪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负责对接泗顶镇。
(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用粮安全。负责组织开展猪肉及其制品集中交易市场及超市排查、监管,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严防餐厨废弃物流向养殖环节。
负责对接沙子乡。
(十一)县统计局:负责粮食、生猪生产统计调查工作,对粮食、生猪生产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负责对接长安镇。
(十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活动。
(十三)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生猪养殖项目使用林地定额指标,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指导生猪养殖项目选址按规定避开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范围。
负责对接板榄镇。
(十四)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指导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认真做好春耕备耕农资商品储备工作,保障春耕农资商品库存充足,确保全县春耕农资“稳价保供”。不断优化农资商品货源结构,增加适销对路品种,满足全县农业生产需求。严把进货质量关,加强农资商品销售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农资商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从供销社渠道流向市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农资打假,整治农资市场秩序,有效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积极开展“送肥下乡”主题活动,指导农民群众科学施肥,合理用药,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负责对接雅瑶乡。
(十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会同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统筹开展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督导工作。
(十六)县气象局:负责粮食和生猪生产工作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保障。做好重要天气过程监控,强化气候趋势及关键农事季节或主要粮食作物关键发育期气象服务。
(十七)融安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落实金融支持生猪生产政策,积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加强对生猪产业链龙头企业及其上下企业的金融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会商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适时召开会商会。工作专班办公室召开的各类会议议题,以及出席人员根据工作专班领导指示或者实际工作需要拟定。
(二)实行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每年2月1日前需向工作专班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每月15日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进度情况。相关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三)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开展1次工作情况调度,按月将各乡(镇)工作进度向工作专班报送,并通报全县。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四)建立督导制度。各成员单位对所对接联系乡镇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工作承担督促指导和问题协调责任,及时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对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由工作专班办公室约谈乡镇负责同志,问题特别突出的,由组长亲自约谈。
(五)工作专班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六)工作专班成员如需调整,涉及县领导的,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涉及其他成员调整的,由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行文报专班领导批准后自行发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