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区2018年第三季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快速聚焦: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城中安委办字[2018]30号
- 公布年份:2018.07.17
- 实施日期:2018.07.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区2018年第三季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城中区2018年第三季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城中区2018年第三季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按照自治区的部署,以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持续提升我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专项行动范围
(一)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全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三)全区工贸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以及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三、专项行动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重点检查各危化品企业及加油站是否依法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是否对二季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做到举一反三。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履职情况,是否建立和落实管理制度;汛期和高温天气下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贸企业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工作情况。
3.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是否按照“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整治范围和重点",制订整治方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台账,实现闭环管理等。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底。具体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7月中旬)。
区安委办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下发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检查阶段(2018年7月中旬至9月15日)。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本企业自查整改工作。二季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中巡查过的企业,要7月30日前,将巡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区安监局。9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自查整改总体情况书面报告区安监局。完成整改有困难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企业落实本次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适时组织重点督查和抽查。三季度安全监管部门督查和检查的范围要做到全覆盖。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9月16日-30日)。区安委办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17日前报市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发动,落实责任。区安委办要结合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实际和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并将此次专项行动要求传达至相关企业。要动员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落实整改方案、检查整改结果。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区安委办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企业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跟踪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改变“只检查、不执法"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