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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的通告

【法宝引证码】CLI.14.6288376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规范我市小微型客车(9座及以下)租赁经营服务行为,现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已实际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的经营者,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到经营注册地所在县(市、区)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经营注册地在高新区的企业向西乡塘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经营注册地在经开区的企业向江南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经营注册地在广西-东盟开发区的企业向武鸣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经营者不得在本市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活动,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自通告公布之日起,申请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小微型客车租赁),并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向经营注册地所在县(市、区)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经营注册地在高新区的企业向西乡塘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经营注册地在经开区的企业向江南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经营注册地在广西-东盟开发区的企业向武鸣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三、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已从事或申请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小微型客车(9座及以下),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将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备案工作咨询方式:

  江南区交通运输局0771-4887993、4839725

  西乡塘区交通运输局0771-2383066

  兴宁区交通运输局0771-3290762

  青秀区交通运输局0771-5566016

  邕宁区交通运输局0771-4791163

  良庆区交通运输局0771-4505919

  武鸣区交通运输局0771-6237955

  横州市交通运输局0771-7233301

  隆安县交通运输局0771-6522236

  宾阳县交通运输局0771-8234071

  马山县交通运输局0771-6819667

  上林县交通运输局0771-5215090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