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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技术交流站关于举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批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习班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86774 

桂林技术交流站关于举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批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习班的通知


桂技交安培字[2017]28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提高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桂林技术交流站(国家二级安全培训机构)定于2017年5月17日至25日,举办一期“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拟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资格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批发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2.拟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包括保管员、守护员、搬运员)。


  二、培训学习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


  2.烟花爆竹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学习;


  3.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


  4.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实际操作技能;


  5.消防知识,自救互救技能。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5月25日。考试时间5月26日。


  2.培训地点:桂林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内本站会议室。


  四、收费标准:


  800元/人(含学费、教材及考试考核、办证费用等)。


  五、其它事项:


  (一)、学员必须本人参加培训,学习期满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安全管理人员颁发桂由林市安监局核发的《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由桂林市安监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学员报到时应交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


  特种作业人员还需交:


  3.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4.身体健康证明1份(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证明)


  联系电话:0773—3835795  传真:0773—3837279


  


桂林技术交流站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