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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稳定廉政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88010 


桂林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稳定廉政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市粮办[2018]21号


各县(区)粮食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关于开展安全稳定廉政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桂粮办发〔2018〕72号)、《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2018〕32号)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稳定廉政工作督导,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特明确要求如下: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现在正值生产旺季,又逢梅雨季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结合当前集中开展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二季度尤其是“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亲自抓落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一线人员,定人定岗、各负其责。


  二、突出重点,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结合5-7月全市即将集中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统筹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岗位和责任人,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要突出粉尘涉爆、防洪防涝、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节假期间安全管理等重点方面的安全排查,确保安全生产。要认真汲取“4.21”甲山龙舟侧翻重大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安全责任?。要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落实节假日水、电、气等重要部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加强单位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水上安全、交通道路安全、家庭用电用气安全防护意识,确保安全无事故。?????


  三、落实值班,及时处置各类情况


  各单位节日期间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力量,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并上报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四、全面开展特殊时期安全稳定廉政工作督导


  依据自治区通知精神,即日起至5月3日在全区粮食系统开展安全稳定廉政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此次工作采取实地督查和各单位自查相结合方式进行。4月28日,局安全工作小组将对市区直属单位进行实地督查。各县粮食局要及时安排时间、人员对本地区粮食安全稳定廉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与5月2日下班前将各县自查报告及《安全稳定廉政工作督导检查记录表》(原件盖章传真、电子版发邮箱)报市粮食局。传真:2825640,邮箱:glslsj@163.com。


  督导检查内容如下:


  1.督查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情况。检查企业相关岗位人员了解《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等规范及企业相关制度执行、异常粮情、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督导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特别是老旧仓库、简易设施的储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密切监测超期储存粮食的粮情变化;重点检查简易仓囤、外租仓储粮、外包作业等难点问题和重点环节专项治理情况。查看建立“两个安全”隐患台账和整改落实情况,突出检查钢结构房简易仓挡粮板和围护结构等设施结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检查进出仓环节人员、车辆、设备等安全和烘干、用电、码垛、粉尘涉爆等安全情况。了解储粮技术推广应用和仓储管理转型升级情况。


  2.督查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药品库和储备油库储备安全情况;检查安全保障、消防、应急指挥和反恐处突情况。


  3.督查机构改革期间稳定和廉政等情况。重点督查全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情况,在机构改革期间确保思想稳定、工作稳定、队伍稳定、老干部稳定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等。


  附件:安全稳定廉政工作督导检查记录表.doc


桂林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