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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田阳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423044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田阳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田阳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百色市田阳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做好我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截止2021年底,全区已调查核实地质灾害隐患点396处,遍及全区10个乡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约25108人,潜在经济损失约6.3亿元。2021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7起,皆属危岩崩塌,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与2020年的财产损失20万相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我区地质灾害形势依然严峻。

  2021年地质灾害主要特点:一是发生灾害范围覆盖面广,全区大部乡镇均有地质灾害发生。二是发生灾害时段相对集中,大部分地质灾害发生都在汛期5月—10月。三是灾害类型比较单一,只有崩塌和滑坡两种类型。四是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占比达83%。五是灾害发生及人员受伤情况均发生在未知隐患点,再次说明未知隐患点仍是防范工作的难点。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据气象和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预测,2022年我区地质灾害形势依然严峻。由于地质环境条件较脆弱,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年均降雨量较丰富等因素,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质构造复杂,受地质和气候因素影响岩体风化强烈、岩溶强发育,这种特殊的地质环境为地质灾害的形成和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

  2.人类工程活动易引发地质灾害。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不断加大;此外,受山多平地少、耕地保护等条件的限制,大量山区城乡居民世代居住在高陡石山地质灾害易发区,目前很多新修的住宅只能削坡建房或建于山坡之下,由于资金不足、世俗观念等的制约,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无法全部实施异地搬迁。山区居民切坡建房等人居生产活动,工程建设、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均容易引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区域

  我区地质灾害防范区域分为重点防范区域与次重点防范区域。重点防范区域是洞靖镇、坡洪镇、五村镇、那坡镇、那满镇、玉凤镇、巴别乡共7个乡镇,着重防范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次重点防范区域是百育镇、头塘镇和田州镇3个乡镇着重防范崩塌、塌陷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对象

  我区重点防范对象为受威胁的山区学校、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乡镇卫生院、集市、厂矿、林业作业区等人员聚集区,矿山、切坡建房居住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活动区域及周边人员居住点等。

  (三)重点防范期

  强降雨是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每年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所占比例较大。因此,5月-9月(主汛期)是我区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5月-7月重点防范日降雨量10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日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8月-9月主要防范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的48小时时段,这些时段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另外,4月长期阴雨天气期间,各地要防范房前屋后切坡小规模的崩塌;10月-11月需防范汛末台风登陆带来的影响。

  (四)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近年来百色地质环境监测站及第四地质队的详细调查,田阳区共有7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2022年百色市田阳区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1),共涉及约12302人及潜在1.59亿财产的安全。这些重点防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大,涉及众多人员、财产的安全,在强降雨、台风天气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极易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中央专项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资金为支撑,按照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精细化、信息化、现代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移民搬迁、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等四大体系,较为显著地减轻地质灾害对我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因灾伤亡和财产损失较为明显降低。截止2022年,完成全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调查评价成果集成,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完成12处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深入基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演练,使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覆盖率达100%,地质灾害常态性工作达到预期值的100%,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危害和损失。

  五、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防治职责分别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一)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和“九大工程"建设

  落实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在我区的防治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全力推进我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和自治区、市局自然资源局部署的“九大工程"与地质灾害相关工程的建设,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

  1.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

  配合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在田阳区开展的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提高地质灾害调查精度,逐步解决地质灾害“在哪里"的问题。要充分利用最新调查成果,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和风险数据库,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逐步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为防灾减灾、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

  根据各地质灾害点的危险性、危害性和经济条件,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开展排危除险、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一是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二是对位于偏远山区、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鼓励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异地集中或分散安置。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要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点,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治理,治理未完成前,应列入隐患点管理,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四是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方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对未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的工程建设项目,未按技术规范建设挡土墙、护坡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应责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完善防范措施,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治理。五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防治区、重点防治隐患点以及2022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按轻重缓急原则结合实际条件,择优选择地质隐患治理或搬迁避让项目,编制治理勘查和施工图设计或避险移民搬迁方案(包括新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申报中央或自治区地质灾害项目库,争取中央或自治区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

  3.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健全专职监测员遴选、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必须要把详查和排查发现的隐患点全部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监测管理,保证每处隐患点至少有一名及以上的监测员,并明确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公示。铁路部门要落实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路段(航段)管辖单位落实公路、水运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教育部门要落实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旅游部门要落实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水利部门要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点地质环境隐患监测人和责任人,并加强监测,有序开展治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在监测预警中的应用,推动普适型监测预警仪器设备集成使用,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构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推广群测群防监测及专业监测预警APP;升级建设自治区级地质灾害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从“人防"到“人防+技防"的转变,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科技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百色田阳工务段)

  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加大对各级防灾责任人、村社干部、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要结合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及群众有奖报灾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灾工作,提升全民防范意识。多层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升各级防灾人员的业务能力,要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避险演练,年内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避险演练,让群众知晓灾害危害性,明白预警信号、清楚撤离线路及安全区域,知道紧急情况下如何避险,切实提升基层群众遇险逃生能力。[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1.严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三查"工作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点及其他风险区域点的巡查排查工作,综合运用高分遥感、无人机航摄等“空天地"结合技术手段,指导各点防灾监测人开展隐患风险识别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并贯穿汛期始终,切实做到有人居住区域巡查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发现泉水断流、异响、坡脚渗水、坡顶裂缝、坡面剥落、地面隆起等异常现象和问题时,要及时处置,情况严重时,要果断转移受威胁对象,在建工程该停就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

  2.精心开展地质灾害汛期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共享。气象部门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共享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附近的雨量实况和预报预警信息。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气象部门共享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名称、经纬度、类型,提供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地质灾害灾(险)情、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等信息。二是做好风险预警。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会商,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在制作县级预报预警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全部切坡建房户,做到预警到户到人。要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共同确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致灾临界雨量阈值,遴选并确定雨量预警指标站,完善基于风险区和隐患点位置的风险预警产品,提高预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效益评估。三是强化信息发布。自然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共同推动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到人,发挥防灾减灾作用。气象部门将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列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对象,第一时间为上述人员提供雨量实况监测、降雨预报预警信息,为其进行预警信息传播和组织村民紧急转移避险提供支撑。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基础数据和不同条件下区域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叠加气象雨量主要诱发因素,生成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并通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隐患信息发送至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及监测员。四是强化应急响应。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要按照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信息进行分级预警响应,并按照预案及时采取防灾责任人组织监测人加强巡查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受威胁对象应转移避险等相应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及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各乡(镇)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合理调度社会救援力量,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项工作

  1.加强极端天气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

  发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协调同级交通、水利、文旅、教育、铁路、公路等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深刻汲取2021年河南郑州因“7.20"特大暴雨造成严重损失的教训,各主管部门切实将在建工程、学校、旅游景区和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全部纳入监测预警和培训演练体系,落实应急预案和防灾责任人,加强强降雨期间隐患巡查排查。并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防护重点。各主管部门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加强巡查排查和防治,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保证防灾信息共享,密切监视局地的雨情水情和台风等汛情变化,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口密集区和交通、学校、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能源等重要设施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百色田阳工务段,指导监督单位: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

  2.加强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地管控

  各乡镇政府组织力量摸清本地农村切坡建房隐患情况。自然资源部门将切坡建房隐患点纳入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科学选址的技术指导,对农村新建房屋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要求,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现场核实。对山区新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对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估;新建房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配合住建部门验收时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新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是否已落实相应的防灾措施,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切坡建房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3.加强工程建设及切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明确因工程建设及切坡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并做好防范

  加强工程建设及切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因工程建设及切坡建房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负责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及个人全面开展调查和排查,并由建设单位及个人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切实落实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单位、切坡建房的个人、区住建局;指导监督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六、组织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领导负责制,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防灾工作能力建设,充实机构,配足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到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中,落实防治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细化到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夯实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

  (二)强化工作措施

  我区将地质灾害防治与乡村振兴、生态移民、城镇建设等有机结合,推动巨灾保险机制,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项目防灾工作。加强应急、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气象、交通、地震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不断完善地质灾害信息的共享机制。

  (三)加大经费投入

  我区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套中央和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地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工程治理以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严肃查处坚决杜绝地方财政挪用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五)加强监督检查

  我区将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详见附件2),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主汛期、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行业领域,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督查中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时整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的部门及个人,立即进行通报。对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不按时拨付资金造成自治区级通报,并严重影响市对中央项目和自治区项目申报的县(市、区),按程序上报区政府严肃问责。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地质灾害信息,贻误时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2022年百色市田阳区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点及责任人一览表(略)

  2.百色市田阳区2022年重点(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