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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卫计系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94480 

田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卫计系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田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卫计系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阳卫应急[2019]2号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现将《田阳县卫计系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田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25日


  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指导和规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危害,确保医疗救护工作快速、有序开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卫计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百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工作。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由天然气、液化气、二氧化碳、硫化氢等可以致使人体缺氧窒息的气体所造成的中毒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三、工作原则

  大力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预防控制工作。对可能引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组织领导

  县卫生计生局成立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全县非职业一氧化碳中毒卫生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启动应急响应后,在县人民政府防治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成立一氧化碳中毒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接诊程序、患者诊疗方案等。

  五、应急处置

  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组织医疗、流调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到现场开展各项救治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一)医疗救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急诊力量,及时对事件发生点造成的中毒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各医疗机构接到紧急中毒报告后,根据诊疗能力开展先期救治,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到达现场的医疗队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并尽快将病员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中毒病员。

  (二)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手册、宣传单、板报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广泛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卫生应急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

  (三)评估报告。事件处置结束后,当事医疗机构要组织专家对中毒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病人救治情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总结事件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以及建议等,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卫计委。

  六、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诊所发现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应当在10分钟内尽快向县卫计局电话报告,在15分钟报送书面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医疗救治,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局应急办做好信息的核实、汇总和分析工作,当发现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情况已经构成事件可能,应当在15分钟内尽快向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办和市卫计委电话报告。

  七、报告内容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

  报告事件进程。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相关信患,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经调查确认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包括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八、应急卫生救治队伍保障

  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一氧化碳中毒应急救治队伍,组织专家编写一氧化碳中毒应急救治培训村料,实施现场急救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附件:田阳县卫计局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田阳县卫计局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

  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田阳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田阳县卫计局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覃真环 

县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 

吴元会 

县卫计局副局长 

覃建良 

县卫计局副局长 

李 萍 

县卫计局副局长 

陆 瑶 

县卫计局副局长 

农雪莲 

县卫计局党组成员、县计生协会副会长 

邓福宁 

县卫计局党组成员、县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 

潘重宁 

县卫计局主任科员 

龙 驹 

县中医医院院长 

谭启泽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黄海东 

县疾控中心主任 

罗志卫 

县卫计监督所所长 

罗江萍 

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 

黄 俊 

县卫计局医政股股长 

韦 晓 

田州镇卫生院院长 

刘 玉 

那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农刘伟 

那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廖玉贞 

百育镇卫生院院长 

李晓明 

那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潘海兰 

坡洪中心卫生院院长 

苏品佳 

玉凤中心卫生院院长 

莫惠淇 

五村中心卫生院院长 

吕 正 

洞靖镇卫生院院长 

王春雷 

巴别乡卫生院院长 

黄英杰 

洞靖镇桥业卫生院院长 

黄江敏 

玉凤镇坤平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指导全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卫生应急事件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吴元会同志兼任,成员由局应急办、医政股、法监股、人事股、宣教股、疾控股、妇幼股等股室人员抽调组成,负责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卫生应急工作日常事务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积极组织和协调全县卫生人力资源,对医疗救护等工作进行紧急支援;汇总有关突发事件情况、救治情况及其他各类工作信息;起草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委上报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有关工作情况报告;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安排。

  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专家组、流行病学调查组、卫生监督组,各组要保持通讯畅通,24小时待命。

  (一)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 长: 

吴元会 

县卫计局副局长 

邓福宁 

县人民医院院长 

副组长: 

龙 驹 

县中医医院院长 

谭启泽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韦 明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陈 威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蒙江梅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 

罗文斌 

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潘敏源 

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黄日材 

县人民医院内一科主任 

江 洪 

县人民医院内二科主任 

何建勋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张 巍 

县中医医院医务科科长(兼) 

陈 威 

县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兼) 

杨耀东 

县妇幼保健院医务科科长 

主要职责:执行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治工作;组建、派遣医疗专家队伍,帮助开展医疗救治;因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进行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诊;做好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做好中毒病人的报告。

  (二)流行病学调查组

  

组 长: 

陆 瑶 

县卫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 

黄海东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 

唐 雯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罗竟豪 

县疾控中心疾控卫生科科长 

邓梅秋 

县疾控中心疾控卫生科副科长 

罗娇兴 

县疾控中心疾控卫生科科员 

路子航 

县疾控中心疾控卫生科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等。

  (三)卫生监督组

  

组 长: 

吴元会 

县卫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 

罗志卫 

县卫计监督所所长 

成 员: 

韦灿新 

县卫计监督所副所长 

黄海斗 

县卫计监督所副所长 

黄红升 

县卫计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 

贯志强 

县卫计监督所监督三科科长 

主要职责: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卫计局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