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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公安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实施方案

【法宝引证码】CLI.14.418414 

玉林市公安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实施方案
(2009年8月25日)


  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重点是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等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关键在于落实”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化认识成果、拓展实践成果、创新制度成果,切实在“改”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见成效,使整改落实工作更加突出实践特色,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成为党员、民警素质能力的提升工程、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实践工程、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满意工程。
  二、目标要求
  紧扣学习实践活动主题载体,以各级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为主要依据,坚持实事求是、便于落实、不回避矛盾、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科学发展思路,突出整改重点,整合资源,把解决问题的工作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和制度化;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能够解决的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废、改、立相结合,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成效、有利于玉林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活动步骤
  本阶段活动安排在2009年7月下旬至8月底。各单位的转段动员会在7月下旬召开。
  (一)制定整改落实方案(7月底前)
  1、工作任务
  在对前两个阶段工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的整改落实方案。方案要把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思路和措施、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工作具体化,按照“四明确一承诺”的要求,做到“五定一建一公开”:定整改落实项目,定整改落实目标,定整改落实具体措施,定整改落实责任人,定整改落实时限要求;建立整改落实项目台账;公开承诺整改方案。
  2、工作安排
  (1)继续深化理论学习。紧密联系当前国际国内形势,重点学习胡锦涛在建党八十八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玉林市委在“三年四保”决策部署方面的意见,使广大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本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推动本单位、本警种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2)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要善听民声、善用民计。针对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及事关本单位、本警种科学发展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局党委、玉州分局、福绵分局、交警支队党委还要认真制定领导班子的整改落实方案。方案制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吸收民警、群众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真正把民警、群众的心声和意愿体现好、落实好,把蕴藏在民警、群众中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好、运用好,使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得到民警、群众认可和好评。
  (3)公开承诺整改落实项目。公开承诺要做到科学定诺、公开承诺、认真践诺、跟踪问诺、民主评诺,要认真开展“科学发展承诺行”、“党员、民警惠民承诺行”活动,围绕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公开承诺落实整改的项目,党员、民警要公开承诺帮助群众办成一件以上的实事好事。局党委、玉州分局、福绵分局、交警支队党委的领导班子要公开承诺完成整改落实方案的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要公开承诺完成所分管工作的落实整改事项。
  3、工作要求
  (1)要把民警、群众提、上级点、自己找的方方面面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归类梳理,把需要整改的问题与日常工作区分开来,突出重点,确定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的主攻目标,防止主次不分。特别要切实把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把解决党风党纪党性、队伍作风建设方面的重大措施纳入整改落实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把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突出问题,民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急需办的事情作为活动期间的重点整改项目。
  (2)制定方案要坚持“四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方案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能贪大求全,不能把目标定得过高,更不能提出不切实际的口号;二是坚持便于落实原则。努力探索实践科学发展的途径,制定科学发展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三是坚持不回避矛盾原则。对照分析检查报告,逐条梳理,不回避、不掩饰、不推脱;四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充分考虑解决问题和完善体制机制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列出哪些是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可以立即解决的,哪些是经过一段时间努力能够解决的,哪些是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对这些问题分门别类地提出整改措施。
  (3)各单位修改完善的整改落实方案,交局分管领导审阅后,于8月1日前报局学习实践办备案。
  (二)集中解决突出问题(8月中旬前)
  1、工作任务
  根据公开承诺整改落实的项目,抓紧时间解决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多为民警、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好事,使民警、群众真正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实惠,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在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薄弱点问题上见成效。
  2、工作安排
  (1)选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围绕我局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提出的主题和载体,通过“主题引领,载体带动”,着重解决在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方面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发展思路不清、精神状态不佳的问题,特别是要围绕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关注民生、服务发展,解决在推进“三项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抓住民警、群众意见集中、事关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切入点,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2)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要着力解决制约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当前,要认真研究把握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在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障民生、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用推进“三项建设”的具体实绩来体现和检验整改落实阶段的实际成效。二要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百色起义80周年,重大节庆多、敏感节点多、安全隐患多,要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的决策部署,严防敌对势力破坏民族团结,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继续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切实为民办实事,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着力解决党员、民警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党员、民警素质能力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不适应、不到位、不敏感”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和真干实干苦干的精神,使党员、民警的思想作风和精神面貌有明显改观。
  3、工作要求
  (1)强化措施,解决问题。一是包干到底。局党委、玉州分局、福绵分局、交警支队党委班子成员要包干负责一个项目,牵头组织相关所、队解决问题,使每个要解决的项目有承办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解决问题一包到底。二是项目挂牌。将整改项目挂牌公开。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和民警、群众代表等作为监督员,监督和评议挂牌项目,督促问题限期解决。三是共挂共破。对涉及面广,一个警种、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加强协调管理,建立领导共同挂钩联系项目制度,整合资源、协调推进、全力破解。四是“两盯一查”。纪委、督察、审计等部门采取“盯项目、盯责任人,查整改落实成效”的办法,对解决问题进行全程跟踪问效。
  (2)立足实际,务求实效。解决问题要防止畏难情绪、无所作为,又要避免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对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能够解决的问题,应集中精力及时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努力解决的,要跟踪问效,确保有人抓落实;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向民警、群众通报,做好解释工作,创造条件加快解决;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民警、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整改。通过求真务实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着力完善体制机制(8月底前)
  1、工作任务
  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相结合,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制度障碍等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有利于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2、工作安排
  系统梳理现有的各类工作措施、意见办法、规章制度,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制约和阻碍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要坚决清理废止;对部分内容不符合、不适应公安工作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要认真修改完善;要按照“精简管用”的原则,着重建立健全完善改进队伍作风、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措施、规章制度,以及机关绩效考评机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促进警营和谐的制度等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3、工作要求
  创新体制机制要与学习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相结合,注重吸收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学习实践活动以来取得的理论、实践成果。形成新体制机制要尊重规律,易于操作;要坚持发扬民主,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要听取民警、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充分论证,从而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针对性和创造性。
  (四)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总结部署工作(8月底)
  1、工作任务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采取适当形式向民警、群众通报。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问效于民”活动,认真做好民警、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实事求是地评价活动取得的成效,找出不足,提出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成果的措施和努力方向。同时,召开会议,总结部署工作。
  2、工作安排
  (1)认真总结成效和经验。紧密结合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对整个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总结。总结工作要真实反映和评价学习实践活动的整体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要突出本单位的工作特色和亮点,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的努力方向及主要措施,并将总结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向民警、群众通报。
  (2)精心组织满意度测评。要把开展民警、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作为进一步了解民意、查找问题、深化整改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的过程,作为检验成效、巩固成果、改进工作的过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总结报告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好民警、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3)汇总上报测评结果和总结报告。测评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测评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接受民警、群众监督。各单位要认真完善总结报告,交局分管领导审阅后,于9月5日前将测评情况和总结报告一同上报局学习实践办备案。
  (4)召开总结大会。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各级党委、党支部要召开会议,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经验。
  3、工作要求
  (1)明确测评内容。一是围绕分析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方案所列突出问题是否准确全面、问题整改的效果是否明显作出评价;二是围绕为民办实事好事的作风扎实不扎实,联系民警、群众够不够,办实事好事效果好不好等作出评价;三是围绕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作出评价。
  (2)合理确定参加测评人员。参加测评人员的规模、范围,既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又要规模适中,力求测评工作简便易行,测评结果真实可靠。各单位还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参加评议对象范围,并以适当方式发动民警、群众进行评议。
  (3)采取适当测评方式。测评可采取集中评议、无记名投票、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也可采取召开测评会、座谈会、定向发放测评表、电话调查以及在新闻媒体或网站发布测评公告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测评。
  (4)满意度评价分为“满意”、“较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评价为“不满意”的人数超过参评总人数30%的单位,要延长学习实践活动时间,在限时集中整改的基础上重新组织测评。各单位要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加强和促进整改工作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的“一把手”要继续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做到思想上重视、态度上坚决、行动上自觉。各单位要创新活动方式,激发党员、民警的参与热情,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带动广大党员、民警积极投入整改落实工作。要掌握工作进度,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扎实、做到位,防止抢时间赶进度、搞形式走过场,同时也要避免时间进度明显滞后。特别是对那些民警、群众最关注、最希望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采取“一问题一方案”或“一问题多方案”等办法,重点解决。要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宣传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宣传学习实践活动好的做法、主要成效和先进经验,为推动整改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局学习实践办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督导检查工作。把握全面,突出重点,指导各单位安排好、落实好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确保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