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生产力促进中心评先活动的通知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生产力促进中心评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生产力促进中心:
为调动我市各生产力促进中心开展科技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生产力促进工作人员在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进一步加强生产力促进队伍建设,推动我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在2015年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总结活动中,对当年在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根据《桂林生产力促进中心2015年度评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在生产力促进中心自身建设和服务科技创新与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生产力促进中心集体。
(二)从事生产力促进工作,在生产力促进理论、方法、技术、服务机制和模式的研究与实践方面进行了一定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人员。
二、评选奖项与数量
共设生产力促进中心优秀集体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先进个人两类奖项。
生产力促进中心优秀集体10家;生产力促进中心先进个人:市中心3名、其余县(区)中心及行业中心各1名。
三、优秀集体的推荐及评选标准
2015年度生产力促进中心优秀集体,由各生产力促进中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各行业中心根据推荐条件自行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将参评中心的推荐材料报送市科技局。
参加2015年度桂林生产力促进中心优秀集体评选的中心,按《工作方案》为生产力促进中心优秀集体设定的评选标准及条件(包括定性和定量考核指标)填报相关表格。为证明与定性和定量考核指标有关的单位资质和工作业绩,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
四、先进个人推荐及评选标准
2015年度生产力促进中心先进个人,由各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推荐;各行业中心根据推荐条件自行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将参评人的推荐材料报市科技局。
各推荐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设定的评选标准及条件,填报《2015年度生产力促进中心先进个人推荐表》。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推荐单位将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于2015年12月4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同时将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相关表格电子文档发送至kjjgxk@sina.com。相关推荐工作以收到盖章纸质材料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陈艳芳,电话:0773—2825452。
地址:桂林市文明路2号(桂林市科技局高新科)
邮编:541002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