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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凡屯—那罕、那罕—平爱、利周瑶族乡凡屯—田家湾公路工程施工违约处理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54164 

田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凡屯―那罕、那罕―平爱、利周瑶族乡凡屯―田家湾公路工程施工违约处理的通知


田交发[2018]24号


广西永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中标实施的田林县脱贫攻坚2017年第二批通屯道路工程项目№29标(凡屯-那罕、那罕-平爱、利周瑶族乡凡屯-田家湾)公路,合同价673.35万元。截止5月10日,凡屯-那罕完成路基加宽0.538公里,级配碎石基层0.538公里;那罕-平爱完成路基加宽1.887公里,级配碎石基层1.887公里;利周瑶族乡凡屯-田家湾完成路基加宽4公里,级配碎石基层4公里。施工进度缓慢。根据招投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11.5款“逾期交工违约金500 元/天,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根据施工进度及逾期工期计算应索赔金额4.4万元。经研究决定,本次索赔4.4万元的业主延期赔偿金,赔偿金从你公司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给予你公司“书面警告”,请你公司在5月25日前向我局提交工程延期报告,并做好工期倒排计划。

  项目建设目标: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并通车。

  望你公司在今后的工程施工中按照合同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队伍管理,增加机械及人员,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特此通知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