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含中、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9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20〕25号)精神,全面掌握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切实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组织开展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主要任务。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对重点隐患进行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县级1:5万或1: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图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二、普查总体部署
(一)普查范围和对象。本次普查覆盖我县行政辖区,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内容。根据我县自然灾害种类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
(三)普查时间。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普查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
1.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2020年)。建立县本级和各乡(镇)普查工作机制和工作团队,编制县本级和各乡(镇)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
2.全面调查阶段(2021年—2022年)。统筹开展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全县普查成果并上报桂林市有关部门。
三、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朔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我县普查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普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制定我县普查实施方案,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县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县普查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即撤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整合各方资源,配强人员队伍,统筹做好本乡(镇)的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的普查工作方案。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居委会作用,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各项普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担负起本辖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针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做好经费保障。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普查经费以市、县两级保障为主,财政部门要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落实到位。县财政负责县本级普查工作相关经费支出及检查。
(四)严格依法普查。全县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取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广泛宣传动员。全县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阳朔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阳朔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韦普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陆秀福县政府办副主任
侯平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毛谋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廖志鹏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林袁旭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叶呈新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 毅 县工信商贸局副局长
黄伟华 县民政局副局长
蒋艳莲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黎华 阳朔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蒋锡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房管所所长
谢玉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石学智 县水利局副局长
宾焕军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主任
陆 峰 县文广体旅局副局长
诸葛星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易秀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新兵 县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梁小云 县统计局副局长
秦才子 兑县林业局副局长
刘勇兵 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成员
聂剑武 警阳朔中队中队长
夏庆华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杨 盛 县气象局副局长
龙 捷 阳朔海事处副处长
李来斌 阳朔供电局总经理
徐 茜 县水文水资源局副局长
唐声林 桂林车站阳朔站副站长
韦绍科 阳朔镇副镇长
容燕琼 白沙镇副镇长
周 靖 兴坪镇人大副主席
甘永明 福利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刘信葵 高田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陈 鹏 葡萄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唐博承 金宝乡副乡长
黄荣平 普益乡副乡长
贲维兆 杨堤乡副乡长
县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主要承担县普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制定我县普查实施方案,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由侯平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易秀明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