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国土海洋局关于印发东兴市国土海洋局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兴市国土海洋局关于印发东兴市国土海洋局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兴市国土海洋局关于印发东兴市国土海洋局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国土海洋发[2018]19号
各股室、二层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领导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东兴市国土海洋局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兴市国土海洋局
2018年5月14日
根据《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办公室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办函〔2018〕43号)要求,为深刻吸取桂林市“4.21"龙舟侧翻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领导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国土海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领导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上的部门责任,坚持深入检查、严格执法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一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越层越界开采等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
2018年5月至7月底。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检查区域
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检查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易发地;勘查、开采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矿业权。
四、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矿产卫片执法及日常巡查等工作,对存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区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重要矿区、重要矿种、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易发地,取缔各种违法勘查开采行为。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结合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矿产督察和日常检查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内有效矿业权进行排查,对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局此次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长:廖锦宁局长
副组长:陈俊桂副局长
廖东洋副局长
成员黎昌友执法监察股主要负责人
吕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付宇矿产管理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产管理股,主任由付宇同志兼任。职责:矿产管理股负责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检查督查;执法监察股、执法监察大队负责“打非治违"具体工作。
(二)依法查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挂牌督办。对专项行动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具体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