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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城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44256 

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城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县中直、区直各单位:

  《忻城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和十四届第10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忻城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来宾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指示要求,立足全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紧盯“高、大、化"等高危场所,集贸市场、电动自行车等“老顽疾",民宿、精细化工、木材加工企业、标准厂房、消防车通道等新热点问题,利用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至2022年实现“五个明显"的整治目标,即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重点推动实施九大工程:

  (一)紧盯消防车通道堵塞热点问题,督促各地落实“一城一策、一区一策",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惠民工程。(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方案部署,统一开展消防车通道三年治理行动,明确打通“生命通道"城市治理各方责任,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标识标志施划工作,组织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制定“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隐患;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内容;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2020年,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渠道。2021年,按方案要求分批次完成新建停车场和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改造治理任务。2022年,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出台的规范消防车通道相关法规规章和配套政策,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社会治理机制。

  (二)紧盯集贸市场突出风险问题,以挂牌督办促整改,着力开展集贸市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程。(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对集贸市场进行排查,核实情况,建立台帐,摸清辖区内集贸市场的数量、建筑面积、建设时间、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对违规塔建、占道经营、设施老化、管理缺失等突出风险,逐一建立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要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管理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研究本地重点整治集贸市场名单,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明确改造、拆除、搬迁等整治任务,分类分批督办整改。2020年,全县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集贸市场。2021年,各乡(镇)、各部门要将一批存在突出风险的老旧集贸市场拆改工作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或旧城改造计划。2022年,所有登记在案的集贸市场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全县集贸市场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紧盯“一高一大一化",督促部门、企业加强本质安全管理,集中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除火患工程。(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经贸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牵头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新设备。住建、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各地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权属单位建立台帐,督促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测试消防给水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将自动消防设施接入城市远程监控系统,重点排查整治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外保温防护层防火性能、管井防火封堵等方面的问题,并逐项登记。2020年,各地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建立隐患清单,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经贸、消防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将其作为单位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建立层级化、网格化消防安全责任链条,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隐患整改和全员消防培训制度。2020年,全县创建一批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示范单位,并在每个大型商业综合体设置消防安全体验区,2021年创建达标率达到60%,2022年全部达标。

  3.危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应急、经贸等部门要按照要求加强危化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排查,督促危化企业开展自我风险评估工作。交通、公安、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管控,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道路通行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危化企业要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完善工艺应急处置机制;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危化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提档升级。对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及其他志愿消防队伍实施提质强能工程,出台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地方性配套政策,分三年完成达标建设。2020年全县危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全县大型商业综合体、5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完成微型消防站示范性建设,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1年,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完成微型消防站示范性建设,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全县要在重点镇(思练镇、红渡镇、大塘镇),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伍。2022年底前,依托政法委,利用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在每栋高层公共建筑、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

  (四)紧盯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督促各地加强市域治理和基层消防综合执法改革,打造消防安全治理平安工程。(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经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街区、棚户区、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2020年起,要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经贸、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全县制造业发展攻坚突破行动来整体谋划、部署和推进。住建、规划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制发安全风险提示,督促行业落实消防管理强化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3.加强精细化工行业消防风险排查。经贸、发改、应急等部门对辖区内涉及精细化工的医药、农药、日用化学、试剂、粘胶剂、染料、涂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等相关行业开展排查,摸清辖区精细化工企业底数,了解企业原材料、副产物、产品的火灾危险性,掌握其生产工艺风险和隐患情况,特别是对厂区物料交叉混存、工艺设计缺陷、爆炸危险性大、安全设防等级低的企业,要进行综合评估,充分考虑其失控、灾难性事故的可能性,并制定针对性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没有相关消防安全标准的行业,要出台地方标准,指导企业健全完善火灾风险管控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对精细化工园区布局不合理的,要重新组织规划,并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消防专业队伍等一并纳入建设内容,分批分步实施。2022年底,全县精细化工企业要实现有序发展,消防安全管理有据可依,消防安全基础保障到位。

  4.合理推进旅游民宿新兴发展。将民宿消防安全纳入本地区旅游民宿整体规划内容,整合相关资金、统筹规划,加强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队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安全与旅游民宿同步发展;2020年,推动全县各旅游民宿、共享农庄、休闲农场、康养小镇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多部门综合监管,集中治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2021年,要督促乡村经营性场所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条件,并纳入相关行业评星评级重要内容;2022年底,上述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5.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经贸局要组织生产企业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目录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查验工作。要落实自治区、来宾市电动自行车现场会精神,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规范化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县城区要在2020年前完成,城关镇在2021年前完成。2022年,全县所有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

  6.加强乡镇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治理。针对我县乡镇木材加工企业现状,组织对辖区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摸清企业底数并逐一建立隐患整改台帐清单,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住建、公安、工商、林业、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监管、联合执法,切实消除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为我县木材加工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7.深入开展标准厂房消防安全整治行动。针对当前部分标准厂房存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标准厂房消防安全整治行动,住建、经贸、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勤执法机制,从源头上规范各标准厂房的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切实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2021年,在城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打造消防示范园区;2022年,全县标准厂房实现消防标准化管理。

  8.开展基层消防工作治理试点。根据自治区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和市域治理现代化任务要求,将消防安全管理事项纳入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赋权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消防执法事项;党委政法委要借助综治信息平台,提升基层消防工作权重。2022年在每个乡镇均设立一体化的应急消防站所,开展消防执法及宣传教育活动。

  (五)依托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改革工作,打造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工程。(县发展和改革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扶贫办、消防救援大队、忻城供电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逐级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乡镇、公安派出所、村委干部的消防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要重视扶贫领域消防安全,统筹实施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确保全县各贫困地区、脱贫乡镇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脱贫群众不因火灾致贫返贫。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按照《广西农村消防规定》,研究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落实专项经费,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做到“建管一体"。发改、住建、农业、交通、水利、扶贫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整合农村发展项目经费,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等工作,积极推进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电力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乡村电气火灾防控工作。2022年,全县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六)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作用,推动出台行业消防建设标准,打造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杆工程。(县教育体育局、民宗局、民政局、经贸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广旅、卫健、经贸、宗教等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广旅、卫健、经贸、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结合中小学校消防宣传普及教育、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旅游民宿发展规划,以及医疗机构、文物场所标准化等工作,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深化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每个行业在全县打造不少于6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示范单位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七)加强信息化引领,借助“政务聚通用"和“数字广西"建设契机,打造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数据工程。(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县级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合理利用“平安广西"等基层综合治理信息化管理平台,深入研究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功能,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房、物、事、情、组织、社会治理要素"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格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全部纳入全县各级社会治理信息化管理平台。

  4.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在巩固前期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出“大数据化共享"、“双随机"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公示监管模式,不断优化系统功能设置,实现消防监督执法从数量向质量的转变,真正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探索应用消防“信用监管"新模式,采用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承诺报备,消防部门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虚假承诺"企业从重处罚,探索企业“消防主体责任积分制"的“信用监管"新模式,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八)建设县级综合防灾减灾科普教育馆,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教育体系为目标,打造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工程。(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夯实全民消防宣传基础。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2021年,建成县级综合防灾减灾科普教育馆,视情打造一批特色消防主题广场、公园阵地;2022年,打造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屯)不少于6个。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卫健部门将职工消防安全培训纳入医疗机构全员培训计划;县党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3.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4.推广民族特色消防文化。结合本地民族文化特点,与社会相关文化机构、学者、名人合作,发挥地方特色优势,创作推出一批消防题材影视、曲艺、文学、书画、摄影以及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纪念品等作品,开展富有特色的消防科普教育活动;深入挖掘本地域特色和民俗文化,以“一地一特色"文化为导向,融入消防元素,通过民族语言、借助民俗活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结合民族节日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消防宣传活动,将老传统与新形式有机融合。

  (九)以消防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牵引,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打造消防长效治理机制固化工程。(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大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底前,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广西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实施规定的宣贯,制定出台县级消防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规定。同时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联席融合机制,依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与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有机结合,逐步建立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执法突出问题定期通报、约谈机制;定期对各行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以消安委名义下发工作提示,着力解决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重大和区域性隐患整治等消防安全瓶颈性难题。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全县的任务要求和本地实际,进一步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县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和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政府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部门协同推进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基层消防综合执法改革、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合各相关行业部门资源、市场资源,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以及县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制定我县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消防工作考核和行业评星评级的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