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下半年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 制定机关: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文字号:南建质安[2018]174号
- 公布年份:2018.12.06
- 实施日期:2018.12.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下半年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南建质安[2018]174号
各县、城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工程监督机构,市建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委与自治区住建厅签订的《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及《2018年度市城乡建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我委于2018年11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我市17个县、城区、开发区(含江南工业园区)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了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层级监督检查对象为全市17个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共抽查了20个在建项目。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单位市场行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企业市场行为、建筑材料、工程实体质量、重大危险源管理、施工和监理单位履职情况、开展防止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和扬尘专项治理等质量安全管理重点工作。检查过程中还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结构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了监督抽测。
检查组共发出9份停工整改建议书和11份隐患整改建议书,停工率为45%,整改率为55%。
二、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大部分受检项目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现场质量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建设、施工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证施工,违法发包等行为依然存在;二是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于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不力,受检项目仍然存在着较多的实体质量与安全生产问题,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存在较大的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三是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现象依然突出;四是在道路硬化、围挡设置等现场文明施工方面仍有待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机抽检各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的20个在建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详见附件1。
四、处理意见
(一)对本次检查过程中被下发停工整改建议书9家施工企业、9家监理企业,予以全市点名通报批评。
(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本次被通报批评的项目列入“严管工程"项目名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应将责任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纳入信用惩戒进行信用扣分。
(三)对在检查中发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即开工的工程,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补办施工许可手续或依法进行查处。
(四)加强复工条件检查。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受检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的复查,未整改完成或整改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复工,确保现场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附件: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