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7460512
- 制定机关: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发文字号:罗交复字〔2023〕8号
- 公布年份:2023.12.07
- 实施日期:2023.12.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罗交复字〔2023〕8号
张家勇代表:
您在自治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宝坛乡庄洞村沙坪屯三叉桥至沙坪屯级水毁道路复修的建议,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我单位牵头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我单位收到此建议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办理具体责任人,明确任务目标和办理时限。根据县人民政府有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开展宝坛乡庄洞村沙坪屯三叉桥至沙坪屯级水毁道路的相关前期工作。为了促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尽快完成,我局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组织设计单位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在宝坛乡人民政府、庄洞村委的配合下,对宝坛乡庄洞村沙坪屯三叉桥至沙坪屯级水毁道路进行了实地勘测,并要求设计单位尽快完成了该项目的设计及预算工作。
该项目已完成项目设计及预算,全长5.235公里,建安费170.93万。建设内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7180m2,挡土墙1353.8m³。
已列入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项目实施,2023年11月25日已开工建设。我局将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致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