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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204775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的通知

市质监发[2017]12号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质监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稽查执法局,广西特检院桂林分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及桂林市重大活动、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营造良好的氛围,根据广西区质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的通知》(桂质检办发〔2017〕3号)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有关文件要求,市质监局制定《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


  一、工作重点

  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对学校、幼儿园和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公园、活动(会议)场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以及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盛装毒性程度极高的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二、工作目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得到进一步排查和有效治理,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的发生,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特种设备事故。

  三、组织领导

  各县(区)局要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检验机构、行业协会等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方的作用,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务求取得实效。

  市质监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市质监局副局长 莫海林

  副组长:市质监局特设科科长 蒋件德

         广西特检院桂林分院院长 莫家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特设科科长担任,特设科全体人员和广西特检院桂林分院领导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制定桂林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指导、督促和协调各县(区)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过程监督抽查。对各县(区)局进行100%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双随机”原则确定监督抽查对象,抽查单位数量不少于12家。

  (三)督促各县(区)局按本方案要求上报工作报表和总结,汇总上报全市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报表和总结。

  四、进度要求

  2017年2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至3月)。各级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要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制定计划;要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做好内部宣传,做到全员发动。

  各级监管机构要确保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要求传达到相关使用单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10月)。各级质监部门依据方案或监督检查计划,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自查自改,持续动态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所使用设备的安全运行;实施过程监督检查和督查等,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特种设备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总结阶段(2017年11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做好工作收尾,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市质监局特设科组织各县(区)局依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相关规定,结合本方案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方案),一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将纳入本方案“工作重点”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双随机”原则确定监督抽查对象。(特设科、各县(区)局负责)

  市、县级质监部门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做好分工,依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级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并对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落实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特设科、各县(区)局负责)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不漏掉任何一个疑点,重点对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人员持证和培训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档案是否完备、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进行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隐患台账,列出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到期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无法保证安全时,应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

  (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全力协助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为隐患排查和治理做好技术支撑。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对报检的特种设备实施检验,及时出具检验报告,确保检验质量。发现需要处理的缺陷,及时通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验确认。发现设备到期未检或存在严重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的监管部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负责)

  (四)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各县(区)局要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见附表),在每季度末25日前报送市质监局特设科(邮箱:gljtsk@gxqts.gov***);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向所在地的市、县级质监部门报送自查自改情况。各有关单位要在2017年11月25日前向上一级质监部门报送工作总结。

  附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信息统计表


  附表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信息统计表


  表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信息统计表


监管部门名称:日期:
信息内容数量说明
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使用单位 (家)
发现安全隐患 (起)
完成隐患治理 (起)
待整改隐患 (起)
其他情况补充说明:
待整改隐患情况统计(可加附页)
序号隐患描述使用单位名称采取的工作措施
1


2


3


4


5


6



  表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


监管部门名称:日期:
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基本信息统计
信息内容数量说明
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次)
检查使用单位(家)
检查设备(台套)
发现安全隐患(起)
完成隐患治理(起)
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所采取的处理措施统计
处理措施数量(起)补充说明
下达监察指令书

实施查封

实施扣押

其他措施

总结说明:

 使用单位名称 监管部门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