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矿山生态修复与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综合检查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公布年份:2023.09.23
- 实施日期:2023.09.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矿山生态修复与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87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01号)的要求,为统筹做好我区矿山综合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对象
(一)涉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问题被投诉等原因列入重点检查矿业权98宗(其中采矿权87宗、探矿权11宗)。
(二)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112宗(其中采矿权101宗、探矿权11宗)。
(三)随机摇号确定检查矿业权364宗(其中采矿权342宗、探矿权22宗)。
(四)截至2023年5月31日,采矿许可证已过期未注销采矿权2168宗,其中涉及未治理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的106宗。
上述有效期内采矿权需同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检查;过期未注销采矿权只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或重新编制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探矿权只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检查。具体检查矿山名单由我厅直接下发至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监督检查内容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及备案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设立、计提及使用情况;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复垦修复、验收及土地复垦费缴纳情况,具体工作按照自然资办函〔2023〕877号文开展。
(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矿业权人落实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各类技术方案情况,是否履行法定和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具体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试用)〉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000号)开展。 工作任务
(一)建立监督检查对象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厅统一建立全区“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本通知确定的监督检查对象需全部纳入2023年度“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请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9月28日前将本市督查检查人员名单表(见附件1)报送至厅矿保处,建立全区“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监督检查人员应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以及从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开展内业核查。我厅统一对被检查采矿权进行遥感解译,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内业核查结果表》(见附件2)中的复垦修复责任范围、初判已治理面积、初判未治理面积数据,并下发至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善表格其他信息。各市、县(市、区)应通知采矿权人提前准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明细,并根据与采矿权人、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及土地复垦费缴存账户查询采矿权人缴纳土地复垦费情况,为开展实地检查做好准备。
(三)开展实地检查。各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内业核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被列入检查对象的实地检查工作。按本通知要求现场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见附件3)、《矿业权实地核查情况表(探矿权)》(见附件4)、《矿业权实地核查情况表(采矿权)》(见附件5),并同步记录实地检查影像。对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现场指出并提出建议,并记录在相应表格,由检查组成员与矿业权人现场签字确认。
被列入检查对象但采矿许可证过期时间较长且遥感影像解译已无开采痕迹的采矿权,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全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调查结果综合分析,决定是否开展实地检查。
(四)检查成果运用。各市、县(市、区)应对内业核查和实地核查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对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广西矿产执法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相关矿业权人限期整改,矿业权人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本级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监管指挥部的联合监管作用,对检查发现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职责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相关管理部门查处。 其他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检查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和技术单位。我厅明确联络员和技术支撑单位(见附件6),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并将适时抽查部分矿业权开展实地检查。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不得妨碍被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地检查组成员应按照随机原则从“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同一检查组应同时涵盖行政管理、执法、专业技术三类人员),不得完全委托事业单位独立开展实地核查工作。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实地核查应同步记录检查影像,做好档案留存。
(三)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自然资办函〔2023〕877号文和自然资办函〔2023〕301号文的要求,于12月15日前将本市开展综合检查工作总结报送我厅,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dkclc@163.com。
附件:
1.XX市督查检查人员名单表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内业核查结果表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4.矿业权实地核查情况表(探矿权)
5.矿业权实地核查情况表(采矿权)
6.自治区联系人员名单
2023年9月23日
附件1
XX市督查检查人员名单表
一、行政管理人员 | ||||||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是否有行政执法证 (执法证有效期)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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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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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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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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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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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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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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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内业核查结果表
填写单位(盖章):
序 号 | 矿山 所在地 | 监督检查 对象类型 | 实地核查 类型 | 采矿许可证 证号 | 采矿权人 | 矿种 | 矿山名称 | 复垦修复 方案名称 | 复垦修复责任范围面积(km2) | 初判已 治理面积 (km2) | 初判未 治理面积 (km2) |
1 | |||||||||||
2 | |||||||||||
3 | |||||||||||
……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矿山所在地:填写XX市XX县(市、区)。
2.监督检查对象类型:填写“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的采矿权人”或者“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原采矿权人”。
3.实地核查类型:填写“重点检查”或者“随机抽查”。
4.采矿许可证证号/采矿权人/矿种/矿山名称:按照采矿许可证证载内容填写。对于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按照过期未注销的采矿许可证证载内容填写。
5.复垦修复责任范围面积: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修复责任范围的面积。
附件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参考样式)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采矿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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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证号 |
| 采矿权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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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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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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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km2) |
| 开采方式 |
| 开采矿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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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总服务年限 |
| 剩余服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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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治理面积 (km2) |
| 实际治理面积 (k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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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情况 | 1.是否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是□ 否□ | ||||
2.方案是否已通过具有相应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是□ 否□ | |||||
3.方案是否在适用期内 是□ 否□ | |||||
4.方案是否按要求报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是□ 否□ | |||||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落实情况 | 1.是否按规定设立基金账户 是□ 否□ | ||||
2.是否按规定足额计提基金 是□ 否□ (累计应计提XX. XX万元,累计已计提XX. XX万元) | |||||
3.基金是否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 是□ 否□ (累计支出XX.XX万元) | |||||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与验收情况 | 1.是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复垦修复工作 是□ 否□ | ||||
2.是否完成年度或阶段性目标任务并执行了年度报告制度 是□ 否□ | |||||
3.关闭矿山是否完成复垦修复并通过验收 是□ 否□ 不属于此情形□ | |||||
4.依法依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的,是否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 是□ 否□ 不属于此情形□ (应缴XX. XX万元,实缴XX. XX万元) | |||||
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组组长(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以上情况属实,承诺按要求整改。 采矿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经复核,被检查对象存在……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省(市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采矿权人/采矿许可证证号/采矿权有效期/矿山名称/矿区面积/开采方式/开采矿种:按照采矿许可证证载内容填写。对于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按照过期未注销的采矿许可证证载内容填写。
2.矿山所在地:XX市XX县。
3.应治理面积:填写经审查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治理面积。
4.实际治理面积:填写截至实地核查当日已完成复垦修复并通过验收的面积。
5.省(市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章):由派出实地检查人员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章。
附件4
矿业权实地核查情况表(探矿权)
查阅内容 | 实物资料名称 | 影像照片 |
1.探矿权基本信息 | ||
2.勘查实施方案 | ||
3.实物工作量 | ||
4.开工或项目备案情况 | ||
5.超越批准范围勘查及以采代探情况 | ||
6.封井(填)、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 | ||
7.费金缴纳情况 | ||
8.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整改 | ||
9.其他 | ||
检查组成员(签字) | 组长: 成员: | |
检查结论 | 经实地核查,该矿业权信息公示数据填报真实(存在以下问题:) 检查组建议列入(不列入)异常名录。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矿业权人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第9项其他内容是否履行法定和合同的约定义务、是否按照绿色勘查要求开展勘查活动、涉及坑探的矿权坑探工程安全专篇是否取得应急管理部门同意以及其他存在的问题、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5
矿业权实地核查情况表(采矿权)
查阅内容 | 实物资料名称 | 影像照片 |
1.采矿权基本信息 | ||
2.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 | ||
3.标识制度落实情况 | ||
4.开发利用情况 | ||
5.超越批准范围开采情况 | ||
6.矿山储量年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 | ||
8.费金缴纳情况 | ||
9.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整改 | ||
10.其他 | ||
检查组成员(签字) | 组长: 成员: | |
检查结论 | 经实地核查,该矿业权信息公示数据填报真实(存在以下问题:) 检查组建议列入(不列入)异常名录。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矿业权人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第10项其他内容包括是否按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存在的问题
附件6
厅矿保处 蒋海民 0771-5388203
厅修复处 申浩原 0771-5388206
广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王述清 (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有效期内矿山检查)0771-5388250
广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陆英睿 (负责106宗属于过期未注销采矿权的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检查)0771-5388275
广西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李愈华 (负责勘查开采信息公示)0771-5388400
张晓晨 (负责勘查开采信息公示)0771-538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