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推荐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的函
【法宝引证码】CLI.14.3160581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 公布年份:2018.06.01
- 实施日期:2018.06.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推荐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的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旅游管理办公室:
我区贵港市、河池市、凤山县等地森林覆盖率高、生态环境优美、自然景观独特、民族风情浓郁、产业优势和示范作用突出,在森林风景资源基础、森林旅游地数量和面积、党委政府重视度、森林旅游基础服务设施、游客接待能力、森林旅游地管理规范程度、森林旅游促进群众增收致富等方面均符合“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申报条件。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管理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申报工作的通知》(林旅字〔2018〕3号)精神,经我厅审核,现推荐河池市、贵港市、凤山县、环江县、天峨县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请予审核批准。
联系人:熊伟;电话:0771-6783668。
附件:贵港市、河池市、凤山县、环江县、天峨县申报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相关材料(略)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