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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暂停7位评标专家资格的处理决定

【法宝引证码】CLI.14.875040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暂停7位评标专家资格的处理决定




各评标专家:


  近期,在 S215 平果都阳至炼沙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收到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异议的投诉。经相关单位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6 号令) 第十二条、第十五条、《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7〕53 号)第二十三条等规定,决定暂停评标委员会成员易芳、黄必庆、董善武、欧念富、袁维庆、覃润浦、黄桂芳等 7 人公路评标专家资格一年。


  请各位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评标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严谨。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评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