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凭祥市“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凭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凭祥市“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凭政办发[2021]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凭祥市“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31日
凭祥市“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财政部门能够及时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县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凭祥市经过自身最大努力,已经出现或预计无法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下简称“三保")支出,特别是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三、保障机制
1.责任落实机制。全面落细落实“三保"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按照财政资金突出重点、提质增效原则,严格“三保"支出保障,兜牢“三保"支出底线,确保“三保"不出问题。
2.联络调度机制。财政部门按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部署,落实“三保"应急保障责任,并与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确保应急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分级负责、快速响应、处置有力、各级联动、压实责任,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3.库款调配机制。统筹安排好国库资金调配,加强国库现金流量管控,做好库底余额目标管理,保障库款支付能力,确保“三保"支出及时拨付。市财政局对未来1-3个月,特别是“三保"资金保障进行评估研判,存在支付风险的要及时查找原因,研究防范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其他资金拨付、抓紧清收财政借垫款、压减“三保"以外的其他开支、依法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其他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解决,并统筹处理好养老金发放和隐性债务偿还等问题。
4.资金监管机制。实时关注扩大监测覆盖面,加强库款保障能力,切实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将超过年限的以及受疫情影响支出进度的结转结余资金,全部调减收回用于急需领域。严把财政支出关口,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强台账建立与管理,对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临时救助安排、调度的“三保"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根据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风险化解进展情况。
5.风险防范与预警机制。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三保"风险研判,定期向市政府报告“三保"风险状况,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对全市“三保"风险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及时预警提示,牵头做好“三保"应急处置工作。
6.重点情况上报机制。确定通过市财政局努力确实无法化解风险,应提前1个月以上向市政府和上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争取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支持,接受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7.舆情应对机制。若发生“三保"风险事件,实时掌握舆情动向,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第一时间主动回应社会,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并做好群众解释说明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四、其他事项
1.“三保"风险得到化解后,终止本应急处置程序。
2.本预案由市财政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