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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苍梧县沙头镇大寨村“10·9”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958259 

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苍梧县沙头镇大寨村“10·9”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苍政办发〔2023〕22号




沙头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3年4月11日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书面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举报者称于2022年10月9日上午11时许,在苍梧县沙头镇大寨村发生一起村民入山砍柴被山上落石砸伤事件,造成一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苍梧县沙头镇大寨村“10·9"一般事故调查组,负责对此事故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东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坤洋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吴永庆县应急局局长


  岑火顺县公安局副局长


  谭聪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黄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聂锦东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永坚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职奇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锦泉县应急局副局长


  李洁春县总工会副主席


  谢运锋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覃晓文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三级主任科员


  唐竹清县应急局事故调查评估和统计股负责人


  莫圣森沙头镇副镇长


  事故调查组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尽快查明这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