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上林县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上林县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政办函〔2023〕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县糖料蔗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2024年度上林县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2月13日
2023-2024年度上林县糖料蔗生产工作方案
蔗糖产业是我县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也是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产业之一,发展糖料蔗生产能有效实现财政增长、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为推动糖料蔗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创现代糖料蔗产业发展新局面,继续做大做强我县糖料蔗产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糖料蔗产业转型、优化和升级,提高糖料蔗种植规模化、机械化、经营化和良种化水平,促进全县糖料蔗产业稳步发展,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
二、目标和任务
2023-2024年度,我县糖蔗种植任务11.1万亩,其中扩种3万亩、翻种1.5万亩、宿根蔗6.6万亩,2023-2024年榨季入厂原料蔗61万吨以上,可实现万吨蔗税收34万元,总税额2075万元,工业总产值高达4.36亿元。通过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农民多种蔗、种好蔗,提高家庭经济收入,巩固和扩大我县糖料蔗种植面积,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加强科学栽培管理,努力提高单产和总产。
三、工作步骤
(一)下达种植任务(各乡镇任务详见附表)。根据各乡镇耕地面积及种植情况,将甘蔗种植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因地制宜发展甘蔗生产。
(二)确定种植品种及种子数量。各乡镇根据任务确定种植地点和面积,根据面积任务需要的种子品种及数量报给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种子调运。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各乡镇所需的品种及数量负责做好蔗种的调运工作。
(四)验收时间。2024年6月20日前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种植主体完成验收,6月30日前由乡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内完成公示,并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备案。
(五)核验时间。2024年7月10日前由县糖料蔗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的县级核验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品种、成活率等进行抽检核验。
四、糖料蔗种植扶持政策
(一)扶持品种
粤糖93/159、桂糖42号、桂柳05/136、桂糖44号,(云蔗08/1609,作为试种品种,仅享受扶持政策,不能享受补贴政策)。
(二)垫付款扶持
1.种苗扶持:新植甘蔗的种植户,每亩给予500-700元的种苗预付(每亩6000-8000芽,单价0.085/元芽),计划扶持3.5万亩。从12月1日起,原则上只对自留甘蔗尾作种苗的才给予种苗扶持。
2.地租扶持:凡承包土地扩种20亩以上,每亩给予地租预付款400-500元;翻种及宿根蔗每亩给予地租300元以内的预付。
3.农资扶持:每亩可给予农资(肥料)预付折合款项600-800元。
4.高效农业措施预付扶持
进行水肥一体化(或简易滴灌)种植甘蔗的,在给予上述各项垫付扶持外,同时给予如下预付扶持:
(1)安装简易滴灌或高标准水肥一体化设施的,每亩给予现金300元以内(含300元)的预付,计划扶持2万亩,其中高标准水肥一体化计划3000亩。
(2)凡覆盖甘蔗种植面积80亩以上(含80亩)需要打井用于简易滴灌或水肥一体化的(包括新植和宿根),每口井给予现金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的预付,计划扶持10口井,先报先得。
上述预付资金由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垫付,预计5500万元,各项预付扶持以上林南华最终审核审批为准,除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扶持的肥料和有机肥外,其他扶持均按规定收取资金占用费(利息)。
(三)补助资金扶持(补贴种类、补贴标准、资金来源和约定相关责任)
1.良种良法及机械化耕作补贴:该项按2024年自治区相关补贴政策进行落实。
2.改种糖料蔗、扩面积补贴:利用严格管控类地块、黑皮冬瓜、四季豆、丢荒多年土地、桑蚕地、林果地、茶园、香焦地、牧草地、速生桉地等改种蔗,符合扶持补贴品种的,经验收合格后,每亩给予补贴200元,计划补贴0.5万亩,总金额100万元,其中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补贴100元/亩,计划补贴总金额50万元,县财政补贴100元/亩,计划补贴总金额50万元。
3.品种改良补贴:新植粤糖93/159品种改良另外享受200元/亩补贴,计划补贴0.5万亩,补贴总金额100万元。其中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补贴100元/亩,补贴总金额50万元,县财政补贴100元/亩,补贴总金额50万元。
4.提单产措施补贴
(1)宿根蔗盖全膜补贴:计划补贴0.5万亩,补贴总金额35万元,补贴标准70元/亩;
(2)宿根蔗盖双沟膜补贴:计划补贴0.2万亩,补贴总金额14万元,补贴标准70元/亩;
(3)宿根蔗盖半膜补贴:计划补贴2.5万亩,补贴总金额100万元,补贴标准40元/亩;
(4)宿根蔗破垄松蔸早管理补贴:计划补贴1.8万亩,补贴总金额36万元,补贴标准20元/亩;
以上(1)(2)(3)(4)项补贴资金由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5.约定相关责任
(1)享受上述补贴如果种植计划数量超额完成的,则折算为按平均数享受;县财政补贴资金从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将糖蔗发展基金存入县财政归集户中列支。
(2)同时享受上述第(2)(3)两项补贴的,要求在2024年1月底前完成种植。同时,大户要求在2024/2025年度所申请补贴地块的单产(入厂量)要达到4.5吨/亩以上(含4.5吨/亩)方能享受100%的补贴额度,单产未达4.5吨的按实际单产折算享受补贴额度;
(3)散户享受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补贴(2)(3)两项的,以肥料实物发放形式进行补贴,当年种植时兑现,如种植户从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预提的农资有超出补贴额度的,超出部分可按预付办理手续。
(四)产业配套扶持
对连片扩种100亩以上的新蔗区,交通相对困难的,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将给予一定的修路经费。
(五)糖料蔗发展工作经费
2024-2025年榨季按入厂原料蔗数量为依据,给予上林县糖料蔗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0.5元/吨,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经费1元/吨,村(社区)工作经费0.5元/吨。此项经费由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将糖蔗发展基金存入县财政归集户中列支。
五、严格考核机制
(一)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将2023-2024年度糖料蔗生产工作列入2024年度上林县乡镇绩效考评内容。乡镇完成县级下达的糖料蔗生产面积任务的得2.5分,完成糖料蔗生产总产量任务的得2.5分,不完成的按每项未完成比例扣分,完成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除外)。严格保护甘蔗种植面积,对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种植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和现场核验中发现新增(2023年1月1日之后)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种树种果和多年生木本植物、挖塘养鱼连片面积超过10亩的,每发现一起倒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二)出现以下情形的,取消该种植户应享受的所有补贴
1.弄虚作假、种植品种、面积、成活率与实际不符的。
2.不履行《广西糖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广西糖料蔗订单农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糖〔2019〕59号)“属地管理、订单合同"要求的。
3.蔗农偷运、贩卖造成糖料蔗外流的。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上林县糖料蔗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经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办、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糖料蔗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糖料蔗生产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首长负责制,认真履行党政同责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县直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文广体旅局、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积极开展糖料蔗种植宣传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板报)、标语、召开会议、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加大力度宣传种蔗的好形势和各项优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种蔗氛围,调动广大群众的种蔗积极性。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各乡镇各部门深入甘蔗生产第一线,为群众排忧解难。一要做好机耕服务。二要做好技术服务,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做好蔗农甘蔗种植的技术指导。三要协调做好蔗种的调配工作,由上林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做好种苗的调配工作。
(四)推广良种良法,提高蔗田单产。通过推广良种良法、深耕深松、合理密植、蔗叶还田、覆盖地膜、科学管理等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实现全县糖料蔗种植平均亩产达到5.5吨以上。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任务。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推进糖料蔗种植措施得力、进度快、效果好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成效差、进度慢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各乡镇从本方案下发后,每月10日前将本乡镇糖料蔗种植进度报送上林县糖料蔗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
上林县2024年糖料蔗种植任务分配表
乡镇 | 宿根面积(亩) | 翻种面积(亩) | 扩种面积(亩) | 面积合计(亩) | 单产(吨) | 产量(吨) |
大丰镇 | 2191 | 863 | 1500 | 4554 | 5.5 | 25047 |
明亮镇 | 2297 | 750 | 1500 | 4547 | 5.5 | 25008.5 |
巷贤镇 | 4048 | 1025 | 2500 | 7573 | 5.5 | 41651.5 |
西燕镇 | 3325 | 850 | 1900 | 6075 | 5.5 | 33412.5 |
镇圩乡 | 2010 | 700 | 1500 | 4210 | 5.5 | 23155 |
澄泰乡 | 6320 | 1112 | 3000 | 10432 | 5.5 | 57376 |
白圩镇 | 19018 | 3300 | 6000 | 28318 | 5.5 | 155749 |
三里镇 | 7395 | 2250 | 4500 | 14145 | 5.5 | 77797.5 |
乔贤镇 | 3633 | 750 | 1800 | 6183 | 5.5 | 34006.5 |
木山乡 | 12250 | 2500 | 4000 | 18750 | 5.5 | 103125 |
塘红乡 | 3513 | 900 | 1800 | 6213 | 5.5 | 34171.5 |
合计 | 66000 | 15000 | 30000 | 111000 | 5.5 | 61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