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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8年容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容县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320367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8年容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容县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容住建发〔2018〕18号

县住建系统各部门、单位:

  经局领导班子同意,现将《2018年容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容县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7日


2018年容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容县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玉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8〕30号)和《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玉林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玉安委办字〔2018〕17号)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容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容县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黎剑平局长

  副组长:潘立明副局长

  组员:叶茂建工股股长

  苏勇建工股副股长

  李旭新市政股副股长

  侯昭剑质安站副站长

  梁雄忠质安站副站长

  办公室设在建工股,联系电话:0775-5323426。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组织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玉林市委、政府近年出台的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近年出台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124号)等。

  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在各工地内制作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在建工地民工达到60人以上的要在6月20日前组织一次专题讲座、组织一次知识竞赛,并把活动形式书面材料于6月22日前报送建工股。

  各建筑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及有关机构要利用对普通工人开展岗前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等活动契机宣传“安全生产月"的重大意义,重点宣传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实名制管理制度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内容,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作用。

  (二)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运营、既有房屋使用、农村危旧房改造以及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加强安全事故防范,特别是切实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起重机械倒塌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市政公用行业要重点加强城市燃气、供水的安全监管;既有房屋使用要重点加强危险等级为C、D级的老楼危楼的安全整治;农村危房改造要重点加强农村危房排查和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2018年危房改造范围实施改造,对暂时无法改造的,要制定措施,加强安全使用管理,防范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参加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大型宣传活动。认真参加我县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咨询现场认真接待群众咨询,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积极组织和参与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

  (四)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暗访检查活动。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18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暗访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工地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各项安全防护及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等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工程进行曝光。

  (五)组织开展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警示教育学习。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对本行业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进行认真分析,督促行业从业人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风险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相关负责人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六)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微电影和教育视频。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观看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作的微电影和教育视频。通过观看微电影和教育视频,丰富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教育方式,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五、“安全生产容县行"活动安排

  (一)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期间要在当地广场、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职业病防治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

  (二)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邀请专家深入项目一线,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并做好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在建工地要组织一次针对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高空坠落救援、模板坍塌和土方坍塌等事故应急救援项目,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

  (四)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平台,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根据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容县行"活动,要重视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

  (三)营造活动氛围。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加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大力弘扬安全文化,促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从业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提升安全文明素质。

  (四)认真总结报告。各部门、各在建工地要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容县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开展的一切活动都要有图片,有档案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