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钦北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食药监办发[2016]13号
- 公布年份:2016.06.30
- 实施日期:2016.06.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钦北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各镇(街道)食药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稽查大队:
现将《钦北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30日
钦北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成立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官立群 食安办主任,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黎培戈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正勇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黄礼康 主任科员
符兆亿 主任科员
成员:邓立宇 稽查大队大队长
施文景 办公室主任
韦日红 食品监管股股长
李红梅 监察室主任
王道南 行政审批股股长
陈东昌 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负责人(兼)
黄艳芳 规划财务股股长
杨雪苹 政工股股长
周文平 药品监管股副股长
梁德寿 子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谭宗鹏 鸿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韦昌雄 长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远春 小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立超 长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方丽珍 新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高日伟 贵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杜树力 大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凌雪清 青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承潭 大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黎莉平 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张文华 大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农成艳 那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陆双谋 板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管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资料收集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礼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韦日红同志兼任,成员有谭小波、黄品才。
三、职责分工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城市郊区及农村地区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其日常监管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建立健全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汇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现场指导以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的建档与管理,承担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组织指导工作。
(三)各镇(街道)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餐饮活动食品安全备案及检查指导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申报备案。应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宴席申请备案表》(详见附件1),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钦北区农村50人以上聚餐现场审查指导表》(详见附件2),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提出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二)现场指导。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和厨师做好自办宴席使用的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备查验;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等。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或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监督检查。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应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四)建档培训。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对辖区内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定期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必要时可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排开展专题培训或选派业务骨干对口培训,努力提升农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要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岗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从业期间专题培训,努力强化其从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五)事故报告。发现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或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流程》的要求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管理。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处理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系到农村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切实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保障,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是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聚餐活动举办前应主动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并接受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贯,营造氛围。要通过常态化、多样化、通俗化的方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宣传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现场指导的重要意义,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聚餐活动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科学安全地举办聚餐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水平。
(四)举报投诉,畅通渠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实查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农村50人以上集中聚餐宴席申请备案表;
2.钦北区农村50人以上聚餐现场审查指导表;
3.钦北区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
4.关于钦北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预算的说明。
附件1:
_____镇(街道)_____村委(社区)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宴席申请备案表
宴席举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宴席举办类别
详细地址
宴席举办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预计就餐人数宴席举办地点
宴席预请厨师
姓名 是否持有有效《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姓名是否持有有效《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食品加工流程及现场卫生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加工原料采购时查验票据、索要票据是否齐全
宴席举办人提供宴席食品(菜肴)名称申报清单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10
2 11
3 12
4 13
5 14
6 15
7 16
8 17
9 18
承诺书
我承诺,办本次宴席期间,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意见进行整改后才办宴,否则,出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均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现场检查监督意见:
签字:
年月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现场监督指导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说明:农村50人—300人聚餐,由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按《食品安全法》要求提出监督意见;301人以上(含301)人就餐,先由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备案后,及时汇报镇食药监所,再由镇食药监管所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附件2:
钦北区农村50人以上聚餐现场审查指导表
举办者姓名:________,地址:_______区_______镇_______村委____________屯;聚餐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举办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聚餐人数:__________人。
1、承办厨师(主厨)姓名_______,食品加工人员人数______人,是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工场所:□露天加工□室内加工
3、饮用水来源:□自来水□河水□井水□泉水□露天水柜
4、餐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
5、刀、砧板等用具是否生熟分开:□是□否
6、食品原料是否新鲜、无腐败变质:□是□否
7、有无病死畜肉:□是□否
8、蔬菜烹饪前是否浸泡20-30分钟:□是□否
9、酒类、肉类、蔬菜等食品采购是否索证索票:□是□否
10、菜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人签字:审查日期:年月日
附件3:
钦北区农村50人以上聚餐食品安全
告知承诺书
为保证农村红白喜事等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厨房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穿戴工作衣帽上岗,食品加工时,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2、宴请时,严禁加工凉拌菜,即食毛蚶、泥螺、牡蛎、生鱼片、生虾等生食海水产品,尽量不买卤质、烤制肉类等直接入口食品,严禁食用腐败变质食品,严禁河豚鱼、割香螺等禁止食品上桌,不购买非定点屠宰或未经兽医检疫检验的猪肉,不使用病死畜禽。
3、宴请使用的餐具应煮沸或蒸汽消毒10分钟以上,并放到干净的容器保洁备用。
4、洗碗、洗菜、切菜人员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卫生的疾病。
5、原料及配料要求从正规渠道进货,购货后应索取票据、检验报告书、许可证复印件等。
6、所有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使用河水。
7、厨房内外环境保持整洁,加工过程应做到生熟食分开处理,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好的食品应取每个品种100克以上冷藏留样48小时。
8、其他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9、聚餐宴会举办者要根据以上告知内容认真执行,确保聚餐人员的食品安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立即上报食品安全协管员,并逐步上报,及时协助处理。如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举办者要负全部法律责任。
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告知后签名:
宴席举办人阅后承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宴席举办人,一份交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或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留档。
附件4:
关于钦北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
能力建设经费预算的说明
(一)经费使用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0万元):
1.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各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培训,每个镇3000元×14个镇(街道)=42000元;
2.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经费:用于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的装修,计划打造2个工作站×15000元/个=30000元;
3.农村食品药品监督抽检经费:8000元;
4.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经费:包括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攻坚年宣传牌,宣传手册、宣传专栏的制作、安装,合计20000元。
(二)项目经费的管理
我局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强化监督,堵塞漏洞,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核制度。坚持合理安排、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并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