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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3192384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请求批复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宁)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请示》(林研报〔2018〕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我厅《关于同意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宁)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桂林计发〔2015〕87号)、《关于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部分采购设备变更的批复》(桂林计发〔2017〕89号)等文件批准的具体建设内容,你院组织实施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宁)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质量符合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


  二、项目各项任务完成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成效较明显,资料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三、项目计划总投资369.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9.00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资金。项目实际完成投资369.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365.85万元。项目资金管理规范。


  四、经我厅组织竣工验收,该项目各项工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同意交付使用。


  五、请你院据此批复做好各项目交接和账务处理工作,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