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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防汛抢险救灾包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175438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防汛抢险救灾包保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23〕70号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防汛抢险救灾包保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梧州市防汛抢险救灾包保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防汛逐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桂防指办〔2023〕6号)要求,为进一步压实防汛责任,扎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高位推动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把暴雨洪涝台风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为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市领导包保责任分工


  由文峰同志等7位市政府领导干部分片联系督导7个县(市、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文峰同志负责督导蒙山县。


  苏颖同志负责督导藤县。


  李广勇同志负责督导万秀区。


  杨桢同志负责督导岑溪市。


  劳高进同志负责督导苍梧县。


  梁钦同志负责督导长洲区。


  覃震西同志负责督导龙圩区。


  三、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对本行政区域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要求,包保领导按照本级党委、政府的部署,主要负责协调、督导、指挥责任区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督察责任区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部署及调度命令的情况。


  (二)督导责任区防汛责任、防汛预案、防汛隐患整改、防汛物资储备、抢险救援队伍等防御措施落实情况。


  (三)根据责任区雨情、汛情,指导责任区开展防汛工作,协调、组织当地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抢险。


  (四)指导责任区科学开展防洪调度工作,发生标准内洪水,要力保防洪工程的安全;发生超标准洪水,采取一切应对措施,减少洪涝灾害和人员伤亡事故。


  (五)责任区内发生洪涝灾害后,指导责任区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六)指导协调解决责任区防汛救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