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丹县城区公共交通新增运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丹县城区公共交通新增运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中直区直市直各相关单位:
《南丹县城区公共交通新增运力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南丹县城区公共交通新增运力工作方案
为缓解因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华锡棚户区改造、南方家园、县汽车总站整体搬迁等项目以及县第四小学、南方中学外迁给县城区带来的交通压力,推动我县绿色交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5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发展、有序竞争、安全便民"的原则,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稳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努力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公交客运服务。
二、目标任务
力争在2020年1月正式运营7路新能源公共交通线路并投放10—12辆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动我县绿色交通“零"的突破,促进我县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新增县城区公共交通线路及运力要求
(一)线路名称、编号及站点设置
1.线路名称及编号:百舜小区—幸福城—丹泉酒业7路公共交通线路。线路长度20公里,公交线路周转时间2小时。营运速度20公里/小时[(2×线路长度)/周转时间]。
2.站点及站牌设置:站点设置原则为相邻两个站点距离不得超过500米,共设置百舜小区(司法局门口)→百舜小区出入口→县中医院→民政路口→县汽车总站→城关镇中学→华星超市→七队湾路口→县文化广场→广源路口→教育路口→山水路口→铁路安置小区→幸福夜市→吉朗五期→南丹县新陶瓷超市→利民路口→龙泉广场→金叶街路口→南丹税务局分局路口→城北派出所路口→县高级中学→城关镇附城小学→车马社区路口→丹泉酒业等25个停靠站点(暂定)。公交站牌设置原则为已设置公共站牌的,原则上不破坏也不增设,新增的站点必须按新的工艺、新的功能设置,确保能够为候车乘客遮风挡雨等。
(二)新增车辆类型要求
1.新增车辆类型基本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50米≤车身长≤8.50米,车辆动力为纯电动空调客车。
四、新增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模式
(一)针对当前我县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模式存在的问题,新增7路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模式为企业公车公营,禁止挂靠或变相挂靠。经营企业要利用自有资金购置车辆、自负盈亏,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依法与公交车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确保公交车驾驶员队伍稳定。
(二)结合我县被列入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际,车辆外观必须规范统一,做到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统一标识,并按规定安装公交智能监控系统、无人售票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等功能。
(三)票价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价格实施。
五、新增公共交通线路许可方式
(一)新增公共交通线路依照(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5号令)规定,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选择运营企业。在服务质量招投标过程中,如造成流标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实施行政许可部门将从投标人(申请人)中择优选择运营企业。
(二)新增公共交通许可期限为8年,线路经营权届满后,由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并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作出给予继营或重新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选择运营企业。
六、工作职责
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指导企业实施运力投放工作,科学规划公交运行线路、首末站、停靠站、投放车辆数量,确定收发车时间、运行间隔时间,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完善公交运行方案。
县发改局:负责按照价格政策、法规,科学合理制定公交票价,加强价格监督。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招投标相关工作及公交企业奖励、补贴等财政资金的预算、兑付、结算等工作。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局:积极配合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做好首末站、途经站点的规划、设计、建设等工作,依法免征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城市道路开挖占道费、绿地占用费等费用。
县信访局、维稳办,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相关信访稳控和矛盾化解工作,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不稳定苗头,快速处置突发事件。
县人社局:负责指导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企业落实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监督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新增新能源公交运力投放工作是一项民生工作,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依法做好公交线路新增、运力投放、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确保稳定。各有关单位要向社会广泛宣传新增公交线路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妥善处理行业内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对在新增公交运力工作期间组织煽动、罢运停运、聚众闹事、群访缠访、阻碍交通、妨碍机关办公秩序等责任人,依法从严处理;涉及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严格考核,提升服务。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公交企业安全服务质量的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和车辆技术管理,提升安全监控能力,充分利用科技管理手段,提升公交规范化、智能化、标准化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公交服务水平和质量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