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梧政办发〔2024〕87号
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梧州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1月20日
梧州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生产性服务业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广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桂政发〔2021〕36 号)、《广西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桂发改工服规〔2022〕110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市场主体引育
深入开展“一把手"招商、驻点招商、链主企业招商、专题活动招商,加强数字经济、物流仓储、大宗贸易、商务服务、产业金融、科技研发等服务工业企业上下游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项目招引工作,提供产业转移、人才转移、资源配置等支持保障。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基本原则,激发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支持企业“小升规"、“规做强",支持企业申报各级符合投向的各类政策资金。(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二、鼓励企业主辅分离
支持具有较大规模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业务的大中型再生资源、金属新材料、建材、六堡茶、科技宝石等重点领域工业企业分离发展非生产环节的原料采购、产品销售等业务,引导企业成立独立核算的贸易公司,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批发贸易企业;或引导重点领域工业企业将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业务服务外包给独立核算的批发贸易公司负责开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茶产业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强化科技服务
壮大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产业规模,着力提升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工程设计等科技服务业效能。强化政策引导、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等方式,加快建设重点产业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华南技术转移中心粤桂试验区分中心、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粤桂试验区创新服务站平台作用,加大力度推动梧州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飞地孵化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四、支持智改数转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发、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企业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生产制造、质量管理等环节数字化转型提供所必需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加快建设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打造智慧西江航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五、促进“两业"融合
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实现高水平融合、互动、协同发展。深入探索再生资源、高端金属新材料、建筑材料、食品医药、六堡茶、科技宝石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鼓励搭建一批重点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试点企业、试点区域,支持申报各级“两业"融合项目政策资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六、提升平台能级
支持高校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围绕我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建设专业化“一站式"产业服务平台、共性技术,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协同加工、共享制造、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全流程专业服务。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总部合作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茶产业发展局,梧州学院、梧州职业学院,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七、加快产业集聚
积极推动在梧州临港经济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具备储存、集散、初级加工检测、交易、信息收集、发布等功能的集散交易市场,加快建立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紧盯科技宝石、陶瓷、茧丝绸等具有一定产业集聚规模的产业,加快创建集大宗贸易、商务服务、产业金融、仓储物流等于一体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八、促进港产城融合并进
推动港产城深度融合。持续畅通水运通道,不断完善梧州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积极推进智慧梧州港建设,加快构建以梧州港为核心的坝上坝下协同发展、水公铁融合发展多式联运体系和港航物流体系,全力打造“梧州港"服务品牌。围绕“梧州港"各港口周边产业规划,加快重点布局商贸、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智慧仓储、冷链物流、教育科研以及政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态,加强居住、教育、医疗、餐饮等城市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监督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港务发展集团)
九、强化金融赋能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放大资本,滚动发展,防范风险的原则,充分利用基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和引导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以市场运作模式,投向我市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用好“桂惠贷"等财政贴息政策,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梧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分行、梧州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国家、自治区或梧州市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