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97044
- 制定机关: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快速聚焦: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文字号:市住建[2018]35号
- 公布年份:2018.04.16
- 实施日期:2018.04.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住建[2018]35号
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住建〔2018〕35号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桂区、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8]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8]23号)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