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快速聚焦: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城中安委办字[2019]1号
- 公布年份:2019.01.21
- 实施日期:2019.01.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高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能力,现将《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附:
柳州市城中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15号)、《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柳州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安委〔2016〕12号)、《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柳安委办〔2018〕66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柳州市安委办关于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简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的作用,在全区各行业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排查、辨识、评估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实现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点实施标准化、精准化管控;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对隐患的闭环管理;完善应用“柳州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机制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的差异化监管,精准化执法打下基础,不断提升全区整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引导、试点示范、标准先行、分级推进、全面实施,充分发挥各街道办事处、行业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指导和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力争用一年半的时间,全区各行业企业全部建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标准化信息化共同支撑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第一阶段:2019年3月底以前,梳理推进企业名单,明确推进时间安排和工作责任人,召开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2019年6月底以前,全区高危行业企业、标准化企业、市属以上企业100%建成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纳入“柳州智慧安监"信息平台管理。
第三阶段:2019年底以前,全面推进和深化机制建设。建成差异化监管系统,完善“柳州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全区各行业企业100%建成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纳入“柳州智慧安监"信息平台管理。
第四阶段:2020年6月底前,机制建设和体系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形成较为完善的规章和标准体系。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措施更加精准有效,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监管部门差异化、精准化执法成为常态,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成为共识。
三、创建方法
(一)企业层面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自下而上,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全方位进行排查。
2.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各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3.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A、B、C、D四个等级,A级最高,依次降低),分别用“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依次降低)对风险进行标识。
4.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档案。对安全风险评估确认的风险要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5.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6.做到安全风险有效管控。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操作指南、应急措施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实现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企业要高度关注风险变化状况,进行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7.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要针对风险分布情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通过与“柳州智慧安监"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数据库,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使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结合,全面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
(二)政府层面
1.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各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方法和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进一步健全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各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要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要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支持、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要制定实施企业隐患自查自治的正向激励措施和职工群众举报隐患奖励制度,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力度。
3.有效管控区域安全风险。各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区域安全风险等级,并结合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情况,汇总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区域“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区域,要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预警,建立完善覆盖城市运行各环节的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响应体制机制,优化应急资源配备,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城市运行应急保障水平。
4.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各相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最低规模、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要求的项目,现有企业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责令整改。要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推进提升企业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9年3月底以前)
通过召开会议、专题讲座、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对推进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向企业宣讲机制和体系建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和防范事故的重要作用,督查企业立即行动起来,排查风险点、落实管控措施,排查消除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全面实施(2019年4月至12月)
各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通过示范带动、分片包干推进、加强检查督导等方式,认真组织辖区行业企业进行机制建设工作。6月底以前,“三类企业"(高危行业企业、标准化企业、市属以上企业)建成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12月以前,各行业企业全部建成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纳入“柳州智慧安监"信息平台管理。
(三)运行信息平台(2020年3月底以前)
依托“柳州智慧安监"信息化平台实现机制的信息采集和运行;建立完善机制信息系统,采集企业风险点、类别、等级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信息数据,对重大风险点及其重要控制措施的关键参数进行在线实时监测监控。全面开展“柳州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应用工作,按照县区街道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监测监控本辖区本行业内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管,及时掌握企业机制运行的动态情况,实现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管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4月至6月)
各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进行验收。认真分析总结机制建设工作,形成书面报告。同时,各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机制的跟踪督办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常态度化管理(2020年6月及以后)
进一步完善后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和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加强力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示范带动。要加强对监管人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企业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类别、隐患排查方法与治理措施、应急救援与处置措施等,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要大力推进企业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强化示范带动。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推广一批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为推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检查指导、考核奖惩,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意见>柳州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