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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开展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87548 

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开展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辖区企事业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开展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七星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攻坚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七星、法治七星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桂林市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办发〔2017〕16号),区委、区人民政府决定在2017年度开展以“多措并举提民调,奋发有为促平安"为主题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攻坚提升年专项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凝聚各单位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着力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奋斗目标

  努力使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绩效达到“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工作在全市领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项基础性工作在全市领先、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全市领先、公众安全感在全市领先;不发生在全区造成重大影响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恶性案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故、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稳定事件、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事件)。群众安全感指数达90%以上,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工作措施

  (一)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平安七星我参与。

  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开展综治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层层做好宣传发动和政策解释工作,提高群众对维护社会平安和谐、促进经济发展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最大限度地发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奏响“幸福在七星、满意在七星"的主旋律。

  1.层层召开动员会,周密部署安全感满意度攻坚提升年各项

  活动。(责任单位:各单位)

  2.在全区重要路口、醒目位置制作标语宣传。(责任单位: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村委、社区,各单位)

  3.利用辖区单位LED屏幕进行滚动宣传。(责任单位: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村委、社区,各单位)

  4.制作警民联系卡发放到户。(责任单位:七星公安分局)

  5.法院要利用自身业务优势开展普法活动,不定期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辖区“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提高群众法律素养(责任单位:区法院)。

  6.检察院开展检察官“送法五进入"(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普及法律知识。(责任单位:区检察院)

  7.主流媒体宣传。充分结合我区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利用好市政法委与我市主流媒体协议合作平台,在日报社、电视台、电台专设的《平安桂林》、《法治与文明》、《法治在线》、《法治时空》等专版、专栏上,大力宣传我区政法综治平安建设的亮点、执法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七星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司法局、七星交警大队、七星消防大队)。

  8.推进平安七星窗口互联网建设。设置微网站,开通“平安七星"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接口,便于辖区民众快速访问了解平安建设信息。(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七星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司法局、七星交警大队、七星消防大队)

  9.在国际会展中心2个大LED屏、三里店国贸1个大LED屏滚动播放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商务旅游局)

  10.辖区企事业单位、商场、旅馆、店铺或悬挂宣传标语或利用LED屏幕滚动宣传。(责任单位: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村委、社区,各单位)

  11.利用巡逻车边巡逻边宣传,开展巡回宣传(七星公安分局)。每晚组织乡办村居干部、老党员、“红袖标"人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巡逻宣传。(责任单位: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村委、社区)

  12.各网格员要深入到所在网格,做好宣传工作,在群众出入处和集中地张贴标语。(责任单位: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村委、社区)

  13.各综治成员单位所有在职干部职工,要做好家庭内部宣传教育、正面引导工作,宣传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政府的民生政策,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政法各部门工作成效,确保自己的家庭和亲属在接受民调测评时有客观公正的评价。(责任单位:各综治成员单位)

  14.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主阵地优势,采取“小手拉大手"方式,给每个学生发放一份宣传资料(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带回家庭进行宣讲,并要求父母和家人仔细阅读宣传资料,阅签后由学生带回学校交给班主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二)抓防控,提升管理水平,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1.强化专职巡防工作。巡防大队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巡防队员24小时巡逻,要明确每台巡逻车的具体巡逻路线图,设立每天的必巡点位,规定各点的巡逻次数,并建立签到制度。要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时段为重点,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要害部位和重要目标的巡查力度,预防和减少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提高见警率。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迅速出击,一查到底。(责任单位:七星公安分局)。

  2.开展义务巡防工作。各乡办、各村委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所在辖区范围的治安巡防。每个村委、社区,必须建立起一支义务巡防队伍,“两委"干部要利用队员对辖区地形熟,居住人员熟,易发案时间、地段清楚的优势,组织义务巡防队员开展治安巡防工作。乡办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每月不少于两次参与到基层义务巡防队,带队巡防。(责任单位: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村委、社区)

  3.加强单位内保工作。辖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一是健全治安防范组织,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和专干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好单位值班、值勤、巡逻工作。二是对单位办公区和家属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有条件的单位要配备专职保安员。三是金融网点、单位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物资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要配置“三铁一器":即铁门、铁窗、铁柜子、报警器,并做到万无一失。四是金融单位在加强自身安全防范的同时,要在营业网点门前派保安守护,防止抢夺案件的发生。(责任单位: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村委、社区)

  4.提升科技防范水平。深入实施全区技防监控建设,补齐监控盲点。要结合县区、乡办、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将所属辖区监控点全部整合进监控中心,实现对辖区全部监控点的整合,打造一批技防单位、技防小区、技防村、技防路、技防户,实现沿街商铺、城镇居民、农村家庭技防入户率分别达到100%、80%、80%。(责任单位:七星公安分局、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

  (三)抓整治,严惩违法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

  1.开展社会治安大整治。公安分局要结合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严重影响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对“黑恶势力"以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给予坚决打击,露头就打,决不手软;继续开展“打黄扫非"和禁毒、禁赌、禁娼等斗争,深化侦破积案和追逃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检察院要积极配合公安和法院行动(在打击两抢一盗的基础上),积极投入,引导公安取证,协调法院对案件的定性和量刑。在案件的处理上,做到快捕快诉,形成强大打击合力。法院要加强审判职能作用,在严把案件质量关的前提下,对“两抢一盗"、“黄赌毒"、黑恶势力、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建立快立、快审、快结机制,适当加大量刑力度,慎用缓刑,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政法各单位要把“严打"方针贯穿到案件始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区政法各部门)

  2.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大整治。今年要以福隆园整治为突破口,加大对我区“城中村"整治力度。要成立福隆园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重点打击“城中村"涉枪、涉爆、涉“黄赌毒"、非法行医、“群租"房等治安乱象。加强对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藏身的小旅馆、日租房、无证经营的小发廊、小游戏机房、小网吧、棋牌室、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查处力度,及时打击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破获一批刑事案件,严惩一批犯罪分子,确保“城中村"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乡办);开展集贸市场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商部门要在“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中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公安机关要组织安排人员在重点时段到集市巡逻,维护市场秩序,让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确保集贸市场井然有序。要重点查处违法宣传、诈骗、扒窃、欺行霸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现象(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和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不正当经营现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3.加强特殊人群管理。要加强实有人口的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水平。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执行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校生违法犯罪占犯罪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育局);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艾滋病人救治管控,做到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区卫生局、民政局);落实对严重性格缺陷、由仇视社会情绪和报复社会倾向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不发生上述人员实施的有影响的恶性案件(责任单位:七星公安分局)。

  4.开展校园周边大整治。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是彻底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重点查处校舍安全、食品卫生、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对不符合安全整改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工商、食品、卫生、交警、消防等部门)。二是在全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学护校专项活动",严防校园周边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生安全(责任单位: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教育局、七星公安分局)。

  5.强化“严打"意识,在打击刑事犯罪上取得新成果。全区政法部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等重点,组织开展侦破命案、缉枪治爆、打击“两抢一盗"、“桥头堡"等专项行动,全力遏制案件高发的势头。继续加强对“黄、赌、毒"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社会风气。根据2017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求,把打出村霸、乡霸、街霸、市霸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列入年度打击重点,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责任单位:政法委、政法各单位)。

  6.开展交通安全、危爆物品和寄递物流大整治。按照“3个100%"要求,加强危爆物品和寄递物流行业管理。重点查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着力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促使我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责任单位:七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四)抓排查,强化解,密切警民关系,增强群众满意度。

  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要充分发挥三大调解组织的作用,集中细致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认真细致摸清本地矛盾纠纷情况,重点掌握突出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当地,做到不出村居、不出乡街办。各村、各单位要分析研究各辖区,各行业系统可能存在的不稳定隐患和问题,建立完善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排查、报送、预警制度,做到主动预防,超前化解;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针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情况,制订工作处置预案,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责任单位:区联席办、区政法各部门、区信访局)

  2.开展大走访活动。政法干警要与乡办、村社区“两委"干部结对,深入到各村、社区,进入网格入户走访群众,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矛盾调解、答疑解难、创建平安等工作,使全区广大群众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行为进一步规范,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安全指数进一步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每个结对小组每月走访30户,以走访回执作为督查考核依据。(责任单位: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政法各单位)

  3.开展案件回访活动。公、检、法及司法、交警、消防等政法部门,对所有案件当事人都要开展回访工作。在回访过程中,告知当事人安全防范常识,让群众时时感到干警就在身边,使群众迅速摆脱因案件带来的伤害。对未侦破案件的,向受害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表明公安机关破案的决心,让群众直观感受到公安机关在尽力侦破案件,树立人民警察爱人民的良好形象。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做好案发地周边群众的回访工作,提高群众防范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要重点对近两年来发生的盗抢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责任单位:区政法各单位)

  4.开展警力下沉落实“一村一警一助理"活动。今年要全面启动“一村一警一助理"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全区48个村委社区要有专任的警务助理,确保警力下沉。各派出所、各乡办要定岗、定人、定责,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七星公安分局各所队室要紧盯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警务助理“八大员"职能,特别是针对管辖区域中的治安重点乱点村(社区),加大治安整治力度和防控工作,把治安整治和服务群众工作结合起来,以求在工作中取得成效。(责任单位: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七星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

  (五)抓“法治",打造阳光政务,提升政府公信力。

  坚持以规范促公正,抓好法治问题建档分析、案件评查、政法干警执法业绩档案、旁听评议庭审等制度的深化落实,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新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每案必查,对确有瑕疵或执法问题的,严肃倒查追究责任,评查及处理结果记入干警执法业绩档案。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大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力度,减少行政违法、行政不作为和行政行为瑕疵。坚持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全面实行警务、审务、检务公开,推行网上办案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改革促公正,充分保障司法救助资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解决刑事被害人、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生活实际困难。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不让有诉求的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及时整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满意率达95%以上,提升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七星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

  (六)抓“民调",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排名进位成效明显。

  1.抓“民调"。根据《桂林市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我区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采取委托第三方民调方式,对各乡办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组织测评,确定排名,并强化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综治办)

  2.坚持问题导向。影响我区群众安全感的主要问题依次是盗窃、抢夺、诈骗、打架斗殴、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其中,盗窃、抢夺、诈骗三项占比达79%,仅盗窃一项,占比高达65%。要梳理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分门别类,反馈到各乡办、各职能单位,研究对策,落实改进措施,并及时反馈给群众。(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综治办)

  四、活动步骤

  “多措并举提民调,奋发有为促平安"攻坚提升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5月20日)。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村(社区)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至11月20日)。区直各部门、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村(社区)要根据“六大"活动的要求,有序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对专项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坚持做到“工作不达标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手"。同时,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巩固提升。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以上各项工作,是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我区政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高政法部门满意率、扩大政法综治工作影响力的有效手段。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单位要从讲大局、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摒弃厌烦、敷衍思想,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为切实加强领导,区成立提升公众安全感攻坚提升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政法委书记、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分别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政法委,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协调。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措施、有落实,努力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及时行动,抓出实效。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及时行动起来,制定严密的工作措施,发动人员走出去、沉下去,真正深入到群众家中。在宣传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工作热情、态度和蔼,认真倾听群众的心声;二是要散发宣传资料,向群众解释宣传内容;三是要尽力解决在走访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四是要着重向固定电话机主和其家庭成员宣讲我区政法工作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和我区创建平安七星的各项成果;五是要着重向固定电话机主和其家庭成员介绍公众安全感测评访问的相关问题,请他们从维护七星整体形象的角度,积极配合民调工作。

  4.勤加督导、严格奖惩。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区成立公众安全感攻坚提升年活动督导组,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重点督察等方式对方案中要求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组将随机抽取电话进行测评,在每个村抽取5—10户电话进行访问,了解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村(社区)干部和政法干警是否进行了上门上户宣传,是否做好了宣传资料的发放等工作。在每个综治成员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家庭电话中抽取1—3户进行访问,了解对全区群众安全感及政法各部门满意度的评价,以测评结果验证工作成绩。对督查中发现未上门上户宣传的干部将直接点名进行通报,对综治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家庭电话宣传不到位的将对单位进行通报,对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单位的督查情况和电话访问情况纳入年终综治目标管理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