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做好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70744
- 制定机关: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快速聚焦: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蒙安委办[2019]11号
- 公布年份:2019.03.27
- 实施日期:2019.03.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做好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蒙安委办[2019]11号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县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我县正进行机构改革,各部门要处理好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加强部门沟通交流,绝不能出现安全生产“空档期",切实维护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广西壮族自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