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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在高速公路和一般公路设立旅游交通标志牌调查统计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209048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在高速公路和一般公路设立旅游交通标志牌调查统计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桂旅办[2015]114号



各市旅游发展委(局):


  为贯彻落实全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会的重点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广西高速和一般公路网旅游景区交通标志设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提升广西公路网旅游交通标识系统的人性化、专业化及特色化水平,充分满足区内外游客出行的迫切需要。我委决定开展高速公路和一般公路的旅游交通标志牌设立申请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旅游发展委(局)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按照距离高速公路出口20公里范围内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可在该高速公路上设置旅游区标志;距离一般公路出口30公里范围内的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可在该一般公路上设置交通标识的建设原则,对本辖区内现有及新建高速公路、一般公路网旅游景区标志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旅游景区企业的对接和协调,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设置计划。


  二、各市旅游发展委(局)要广泛动员,积极发动各旅游景区企业踊跃报名新建高速公路和一般公路网旅游景区标志项目,项目布设费用按自治区、市(县)、企业各出1/3的原则出资,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先报名,先受益,尽快实现广西高速和一般公路网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全覆盖,请各市汇总后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附件1、2、3、4报送自治区旅游发展委信息与公共服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设区市高速公路网A级旅游景区标志设置调查表


  附件2、设区市高速公路网A级旅游景区标志设置报名表


  附件3、设区市一般公路网A级旅游景区标志设置调查表


  附件4、设区市一般公路网A级旅游景区标志设置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


  附件1


设区市高速公路网A级旅游景区标志设置


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高速公路路段    旅游景区名称    数  量  (个)    设置方式(单向或双向设置等)    备注(拟保留、拆除或增设等)  
          
          
          
          
          
          
          
          
          

  


  附件2


设区市高速公路网A级旅游景区标志设置


报名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高速公路路段    旅游景区名称    设置方式  (单向或双向等    设  置  数  量  (个)  
        
        
        
        
        
        
        
        
        
        
        

  


  附件3


设区市一般公路网A级旅游景区标志设置


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一般公路路段    旅游景区名称    数  量  (个)    设置方式(单向或双向设置等)    备注(拟保留、拆除或增设等)  
          
          
          
          
          
          
          
          
          

  


  附件4


设区市一般公路网A级旅游景区标志设置


报名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一般公路路段    旅游景区名称    设置方式  (单向或双向等    设  置  数  量  (个)